来客网

台湾政府严防薄瓜瓜来台置产

声明:本文转载自 「台湾“中央社”」,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引起世界关注的薄熙来案延烧到台湾,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等人提案应修法以避免“薄熙来不能来,但谷开来、薄瓜瓜可在台湾买房”的情况;对此,行政院内政部26日表示,现行法令规定就足以处理类似情况。

据4月26日报道,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6日下午就“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69条中,关于中资取得不动产资格是否应修法加以限制,并延长不动产转移年限从3年变5年进行讨论。

虽然全案在内政委员会表决最后未通过,交付朝野协商,但表决前,关于“谷开来及薄瓜瓜可否在台湾置产”的讨论,相当热烈。

陆委会报告指出,政府依照两岸关系条例第69条,由内政部订定“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许可办法”后,于2002年8月开放大陆自然人在台取得、设定或转移不动产物权,需登记满3年后才能移转。

对陆资移转不动产所有权年限,潘孟安等人提案应修法延长为5年,并明文规定来台取得不动产的大陆地区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不得具党政军职务或是成员。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表示,这能避免“薄熙来不能来台,但谷开来、薄瓜瓜可以在台湾买房”的情况。

对此,内政部次长林慈玲指出,现行办法在安全管理上就有规定,大陆地区人民或法人代表在台取得不动产,不得具有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机构职务;如取得不动产足以影响台湾建设、涉及土地垄断或炒作、影响国土整体发展,或“经主管机关认定足以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全虞”,主管机关得不予许可。

至于核准大陆地区民众及法人来台买房后,是否带动台湾房价上涨?陆委会的报告中则提到,截至2012年4月20日,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取得不动产申请案共计130件,但仅60件核准,关于陆资来台造成台湾房价上涨的说法,与事实有落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