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李少光:香港警方尊重新闻自由

声明:本文转载自 「香港文汇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就港反对派指警方收紧游行集会以至新闻自由,保安局长李少光强调,香港市民有发表意见的自由和权利,警方尊重新闻自由和采访自由,并一直公正处理公众集会及示威活动。

就香港反对派党派近期借题发挥,声言警方收紧游行集会以至新闻自由,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强调,警方尊重新闻自由和采访自由。 李少光2日在回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刘慧卿的提问时表示,香港市民有发表意见的自由和权利,并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及示威活动。

就处理中联办外的公众活动而言,李少光表示,警方一直恪守有关原则,协助活动以和平及有秩序进行。由于有关活动在公众地方进行,警方没有需要咨询中联办、附近居民团体或商铺的意见,当局明白配合传媒采访工作及与传媒保持有效沟通的重要性,并一直在互相尊重和体谅的基础上与传媒保持沟通合作关系,警方将继续致力提供协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