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检署前检察官吴杰人因利用办案权势,胁迫美女证人性交,今年初被依不违背职务要求不正利益(性交)的贪污罪,判刑7年6月确定,他因74天来躲在屏东深山庙宇逃避入监而遭通缉,他昨主动投案入监,还向《苹果》喊冤:「我没有胁迫(性交),我承认我有道德瑕疵,不适合当检察官,但绝对不是贪污!」但有检察官痛批:「吴杰人的行为严重败坏检察官形象,还有什么好说的?」

吴杰人(48岁)昨在向高雄海巡单位投案前,与胞兄冒着被逮捕风险接受《苹果》独家专访,他现身时戴鸭舌帽,穿轻便服装,背包里却装着沉甸甸的卷证。
陈姓女证人泣诉,吴杰人利用办案权势逼她口交、性交,还把她咬得遍体鳞伤
遭通缉暴瘦10公斤
吴杰人说,被判刑定谳后与妻子离婚,多半住在屏东的庙宇撰写再审等声请状,期间罹患焦虑症,瘦了10公斤,「这段时间很煎熬,不想连累家人,所以主动报到。」
判决指出,2006年吴杰人侦办卖淫案,传唤陈姓应召女作证,他因觊觎陈女姿色,竟谎称扩大侦办要她当线民,私下邀约并在车上强吻她要求做爱,陈女因担心下海被家人知道,只好以诉讼文件不寄到她家当交换条件,同意到高雄六龟的温泉旅馆性交。后来陈女不甘受辱,拿沾有吴杰人精液的护垫内裤向调查局检举,泣诉被吴杰人逼口交、性交,还被他咬得遍体鳞伤。
辩称婚外情被设局
今年1月吴杰人被判刑7年6月确定,褫夺公权5年,高雄地检署嘱托屏东检方执行,要求吴杰人2月23日到案,不料他却将户籍迁到新北市板桥区,被质疑用迁户籍老招躲避入监,因检方两度传拘不到而发布通缉。但吴杰人昨反驳:「我没有故意迁户籍躲避服刑,因家人都在板桥,我本来就是要在台北服刑。」记者追问为何不报到,他坦承一开始希望可以在外撰状进行诉讼救助,后被通缉只好到案。吴杰人自认蒙冤,拿出一大堆反复阅读的卷宗:「我与A女(指陈女)绝对没交换条件,双方一开始本来是情投意合的交往,后来我知道A女好像并没有这么单纯,所以我认为我是被陷害的。」他认为法院只采信女方片面之词,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判决里有许多违反经验法则的地方,但法官却不采信对我有利的证据,甚至要求双方测谎也被拒绝。」
狡猾只认道德瑕疵
记者质疑,为何认为两人是在交往而非他利用权势胁迫女方性交?吴杰人答:「女方一开始很主动以电话、简讯关心我,所以我会认为她对我有好感,所以才会发生性行为,如果她真的很痛苦,被我胁迫而恐惧我,为什么在发生性行为后,还密集打电话给我,一起约会、吃饭?」
记者进一步追问:「难道不知道自己是检察官应避免与当事人发生不正常男女关系,此举严重违反司法伦理?」吴杰人坦承:「我道德上有严重瑕疵,与案件关系人发生婚外情,在行政惩处上把我免职也没关系,但我不甘心被扣上贪污大帽子。希望司法撇除道德审判,正视此案证据是否足以入我罪。」
案发后吴杰人自称罹患焦虑症,每天得按时吃药,他多半寄住在屏东县内埔乡一处庙宇内撰写状子,深居简出,偶尔返回当地住处,也会至花莲探望年届80岁母亲,他昨到案后,其兄红着眼眶说:「不知道怎么跟妈妈交代。」
主动投案上铐发监
检警发布通缉后,警政署立即以「行车轨迹记录系统」,追查吴杰人车辆行动轨迹,及交叉比对家属的通联纪录,发现他从屏东逃到板桥妹妹家,一天后又被发现藏匿屏东内埔深山庙宇中,预计今天追捕他,但吴昨已投案,遭上铐发监。
虽然吴杰人认为自己蒙受不白之冤,但当初侦办此案的专案小组则驳斥:「以法院对严格的证据认定标准,绝对有足够证据让法院采信有交换条件。」也有检察官痛批:「他的行为严重败坏检察官形象,还有什么好说的?」记者昨未联络上陈姓应召女,无法取得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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