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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长月薪建议30万 政治助理上限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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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9日表示,建议副司长的薪酬设在律政司司长和局长的薪酬中间,而政治助理月薪上限10万元。以现时局长月薪约29.8万元计算,副司长月薪约为30.3万元。

据5月10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本周内公布政治委任制检讨报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和政治委任制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已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副司长的薪酬设在律政司司长和局长的薪酬中间,而政治助理月薪上限10万元,再由局长因应其工作需要,聘请一位或多于一位政治助理等,当局在处理最后程序后会公布详情。

谭志源9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向传媒表示,政府早前委托郑海泉主持该委员会,审议在现行架构中,司局长、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薪酬结构、水平与聘用条件有否需要调整。他说,委员会和政府均同意,下届政府的重组建议中,副司长的薪酬设在律政司司长和局长的薪酬中间。现行律政司司长和局长的薪酬水平差距是3%,当局提出在中间“落墨”,即1.75%。以现时局长月薪约29.8万元计算,副司长月薪约为30.3万元。

同时,委员会同意政治助理的薪酬水平在数年前设立时是过高,故建议将月薪上限订为10万元,这水平较现行政治助理的5个薪级点的最低点还低,以回应社会意见。而局长可因应其工作需要,聘请一位月薪10万元,或多于一位但薪酬合共不多于10万元的政治助理。此外,局长薪酬水平由2002年10月至今一直未有调整,只在数年前曾作过自愿减薪,委员会在报告中已就局长薪酬、聘用条件,及是否设立可加可减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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