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3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洛南县金店被抢案件成功告破,经当地公安机关4天的奋力追捕,两名犯罪嫌疑人从韩城市被抓获。据悉,犯罪嫌疑人杨龙飞、杨柯已被刑事拘留。





陕西洛南县金店被抢案件近日告破,警方将嫌犯捆绑游街示众,引众人围观。有网友指出,法制社会执法岂能如此野蛮。






5月9日下午商洛市洛南县发生一起金店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杨龙飞、杨柯手持砍刀、斧头闯入位于洛南县中甫街的“皇宝金店”内砸烂柜台玻璃,抢走金手镯6只,千足金项链59条,18K金项链47条,总价值60余万元(约9.5万美元)。
经当地公安机关4天的奋力追捕,5月13日,两疑犯被抓获。
微博热议
若颖若宁:我觉得这么做是没人性的。我们这又是回到古社会了么?我们现在是新型的现代社会主义社会,讲求的是法制,你们都还是国家公务员呢,素质怎么这么低?这种不合谐还是尽量的制止吧。
黄金真卡卡:外交发言人说"中国是法治国家",这话就跟法国人说我们是英语国家一样!
东南雨西北风:不赞成、很反对这种野蛮行径,但是如果惩治的是官员,举双手赞同 !
Season_-:一天是嫌疑人,一天没有定罪,挂个抢劫犯是什么意思?
王宇飞-BJ:又见游街,党国劣根。 黄金大劫案?
经世济民君:宣判之前都是无罪的,公安机关凭什么给人家盖棺定论。知法犯法还执法的才是最大的黑帮头头
-大中至正:戴上“抢劫犯”的牌子,无非是想说明两点问题:一是该人罪大恶极,二是我朝警界威武,可谓是“四处撒网,无处可逃”。
虚幻_天地:法治得不到尊重,民主从何而来!
H-建华:贪官不是抢人民的更多吗,那是不是也要游行?
虚幻_天地:未经人民法院批准批准任何机关单位不得剥夺他人基本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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