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报刊《学习时报》14日刊文称,现阶段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工作效果不理想,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是效果却大打折扣。文章说,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工作存在统计、折算、监控三大困难,并总结了五个方面内容打开官员财产申报工作的死结。文章认为,从乐观角度估计来看,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

官员财产申报被认为是有效的反腐技术手段。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与贪污腐败相伴成长的财富藏匿手段也越来越复杂多样,反腐的任务越来越艰巨。现在许多贪官污吏动则贪污千万上亿资产而且财产藏匿手段十分高超。在国家正式提出“走出去”战略以后,一些国企及其主管部门贪官纷纷利用自己的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通过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多种方式向海外转移财产,而贪官本人在国内成为“裸官”。
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工作主要存在三大困难:一是统计困难,即统计官员的收入分配存在很大困难。因为通常官员的收入分成工资收入、相关福利与灰色收入两大块,工资收入与相关福利一般受到单位规定约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上级人事主管部门都能够掌握;但是灰色收入这一块就很难统计出来了,而灰色收入恰恰又是工资收入的很多倍。二是折算困难,贪官接受的赃物有时可能比现款的金额还大很多,这些赃物包括文物古董、玉器金银、名烟名表,等等。三是监控困难,贪官的很多灰色收入并不进入本人合法拥有的银行账户,即使进入也不是以自己的名字立账。
应从五个方面打开官员财产申报工作的死结。即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构建严峻法网高压打击贪污受贿的官员藏匿财物、建立按“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机制、完善与税务机制相配套的制度与措施、将财产公布与更多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奖廉惩贪和完善公众与社会的监督方式途径,保护和奖励合理举报者。
目前,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工作为什么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是效果却大打折扣,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还存在很多可以让官员钻空子的漏洞,还需要完善这些配套措施。比如金融实名制、遗产税等。在建立一套公民信用保障系统的基础上,要求每一个公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开设任何账户时都必须使用实名,所有的金融交易也必须使用实名并将资金用途等信息记录在案,大额调用资金受到应有监管。为了规避贪官将财产赠予他人,还必须制定与金融实名制相应的配套制度,如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度等。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捐赠都必须征税,或者遗产税或者赠与税。只有通过杜绝法律漏洞才能杜绝官员财产的地下转移。
让群众公开监督官员有助于反腐。具体到监督官员财产申报上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开展党内生活会、纪委检察机关调取官员财产资料之外,还可以采取网络公示、微博监督,等等。对于举报贪官不为人知财产的人除了欢迎之外,还要按照举报财产额度给予举报者一定比例的奖励。这样一来,贪官就会无处遁形。
从多方因素综合起来看,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从乐观角度估计来看,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但是如果政府具备足够强大的反腐决心,贯彻这项制度也许指日可待。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