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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再围插聘陈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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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质疑公务员事务局,特准未成为本港永久性居民的前共青团成员陈冉,出任候任特首办项目主任,是对《基本法》条文作出过于宽阔的解释,为候任特首梁振英日后大量招聘内地人加入政府大开方便之门。

对《基本法》解释过宽

多名泛民议员昨在立法会上,继续就陈冉出任候任特首办项目主任问题提出质询。民主党李华明质疑,《基本法》只规定可聘用外籍人士担任专门及技术工作,但陈冉并非外籍人士,亦不属任何专业。吴霭仪指,公务员事务局对来自内地的陈冉作出豁免,是对《基本法》条文作出非常宽阔的解释,令梁振英可招聘大量内地人加入港府,担任与中联办及内地政府联络的工作,更毋须向特区政府负责。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表示,《基本法》已写明在必要时才可用外籍人士,并非任何情况也可聘请,所以不会出现大量招聘内地人的情况,而且加入任何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都必须向特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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