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赖昌星被控走私、行贿一案,于5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赖昌星被控走私罪案件,于北京时间4月6日上午9时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从1999年经香港潜逃加拿大到去年被遣返回国,赖昌星逃亡已经长达12年。此前他以厦门为据点,用远华公司名义采取进口货物不报关、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等手法,从事走私犯罪5年,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他曾居于加拿大温哥华10年,期间数次申请加拿大的难民,经过加拿大司法审核都未通过难民申请标准,于2011年7月22日下午从温哥华国际机场遣返回北京,并于7月23日下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中国公安机关逮捕。
赖昌星十分善于用金钱、美色等拉拢相关部门人员,为其走私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和庇护。案件共导致300多人被起诉,其中包括多名高级官员。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因远华案落马,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8人。厦门海关有160多人涉入远华走私案,占当时该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13%。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等14人也因此被判处死刑。
有法律专家分析,由于中国去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废除了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死刑量刑,而行贿罪最高的量刑为无期徒刑,因此赖昌星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方早前也曾经向加方保证赖昌星不会受酷刑虐待和处死,以此换取了引渡赖回国受审。
中国民众希望借赖昌星案堵住贪官外逃漏洞,他们普遍痛恨贪腐现象,尤其痛恨那些逃到国外逃避法律惩罚的贪腐者和经济罪犯。
据中国社科院《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资料估计,中国目前有约4,000多名官员境外在逃。而中纪委称,近30年来,外逃贪官携走资金达500多亿美元,平均每人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德国《明镜》周刊评论说,中国政府一直把腐败官员作为国家的头号公敌,贪官们尤其爱逃往美国和加拿大,赖昌星将是中国政府打击出逃腐败者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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