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赖昌星被控走私、行贿一案,于5月18日上午9时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部分厦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赖昌星家属,以及加拿大方面的人员旁听庭审,但厦门当地传媒记者不得进场。
本案开庭所用的法庭,已根据与加拿大方面协议中的旁听需要进行特殊旁听席装修改动,据称法庭装修改动花费人民币800万(1美元约合6.3209元人民币)。
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及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逃税人民币300亿元。赖昌星在1999年案发时逃到加拿大,滞留12年后于去年7月遣返中国。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向赖昌星送达了起诉书,并向其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其律师会见和查阅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赖昌星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6日公开庭审,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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