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警惕“结干亲”成滋生腐败的新温床

声明:本文转载自 「《浙江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5月1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署名为曾祖腾的文章。文章指出,中国认干亲习俗古而有之。但是,近年来在这种习俗的掩盖下,一些人却以干亲为纽带,别有意图地进行感情投资,与受贿人“合伙经商”、“共分利益”,成了腐败的保护伞。

文章表示,嘉兴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王金明因受贿491.87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对王金明行贿的人中,经商的阮某身份特别:王金明的干亲家。原来,阮某有个女儿,随着两家关系的亲厚,他提出,让自己的女儿做王金明的干女儿。认干亲后,阮某则在王金明的“关照”下,做了一些工程,赚了大钱,“干亲家”也讲义气,送给了王金明30万元“感谢费”。此后,王金明的胆子越来越大,一步一步滑向腐败的泥淖。

其实,从一开始,王金明也并未意识到自己会因为“干亲家”而落马,之前他和阮某的关系也很单纯,没有什么利益关系。但是,往往就是这个时期打下的“坚实基础”,极易促成利用情感进行投资的钱权交易,从而变成滋生腐败的新温床。

文章指出,“结干亲”本身并没有错,错就错在现在很多人带着不正当的目的,把“结干亲”当成一种钱权交易的手段,进而一步步把一部分本来还算清廉的干部拉向腐败的深渊。有业内人士曾作过这样的评价:“认干亲,能使丑陋肮脏的权钱交易变得‘温情脉脉’,贿赂成了亲情间的礼尚往来,这样,对组织纪检部门有个交待,也可掩街坊邻里耳目。”

文章强调,要有效撕破这层掩人耳目的“面衣”,党员干部要从三个方面做起:一是要谨慎交友。“近贤则聪,近愚则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应择善而交,不交损友、佞友,多交益友、诤友,对带着不正当目的接近自己的“朋友”,不管其是否打着“结干亲”或其他什么旗号,都要谨慎对待。这种人往往在需要自己手中权力的时候就是“朋友”,就是“亲人”,而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大多会为了掉头转向,明哲保身,有的甚至还会反咬一口。

二是要正确用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是权力的委托者,党员、干部是权力的受托者,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多,责任越大。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根本目的。如果所有掌权者都能照章办事,正确用权,不因关系亲疏而有区别,那些带着不正当目的接近自己的“亲友”就无机可乘,从而也就把好了滑向腐败深渊的第一关。

三是要洁身自好。“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说到底,那些被“干亲”们拖下水的官员们,终究还是因为自己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在金钱和欲望目前迷失了方向。因此,党员干部要防腐拒变,首先要洁身自好。要节制自己的欲望,要以坚强的党性和意志来节制过度欲望,消除不良欲望,自觉做到不追求物质享受,不沉湎感官刺激。要培养正确的兴趣,要 “爱”之得当,“好”之有道,使之有利于陶冶情操、完善人格,防止兴趣爱好成为“亲友”们公关的突破口。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