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5月18日一审判决远华案主犯赖昌星无期徒刑的同时还将罚没2,000万个人资产。而据2010年福布斯“出逃”富豪榜单显示,赖昌星以250亿元人民币(约合39.5亿美元)的涉案金额名列“出逃”富豪第一位。已遭冻结的资产,并非他的全部财产。
赖昌星在1999年逃往加拿大,当时他的资产估计高达250亿元人民币,很大部分随他汇到加国。赖昌星在大陆和香港已遭冻结的资产,并非他的全部财产,而他和前妻曾明娜在海外多家不同银行开设户口,包括在新加坡一家银行,以及温哥华的汇丰银行等。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由于时刻有可能被遣返回国,赖昌星的上百亿身家也存在被罚没的可能。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其身家,2006年,赖昌星与其妻曾明娜离婚,并将巨额财产转移至曾明娜名下。目前他还有多少财产令人生疑。法律专家表示,赖前妻的财产不会被充公,除非她在案中属于共犯。此次法院判决没收赖昌星所有财产,相信可以执行到的少之又少。
2009年5月3日,潜逃多年的赖昌星前妻曾明娜抵达厦门国际机场,自愿返回中国,并与父母团聚。中国政府为回国的曾明娜准备的套房,面积过百平方米。还将她的弟弟从监狱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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