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机偶尔出故障,取款时会吐出双倍数额现金。

说到底,ATM机不过是机器,是机器就不可能不出故障。但总体而言,ATM机双倍甚至多倍“吐钱”的“好事”,毕竟是数万甚至几十万机器里难有一台,是“百年一遇”的。因此,ATM机双倍“吐钱”,只有围观价值,没有普适意义。但所谓“一切皆有可能”,我们也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ATM机双倍“吐钱”这样的事情,不是发生在英国,而是中国,是在我们面前,我们做何反应?
事实上,中国也已经有过先例,比如2006年,广州青年许霆到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发现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17.5万元。后许霆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相比许霆身陷囹圄的遭遇,英国故障ATM机前“排长队取钱”的民众,显然要幸运得多。因为英国这台ATM机的主人,即汇丰银行表示:“出错的是银行,顾客不必为此负责”。
显然,汇丰银行的这个态度,是最让中国民众纠结的地方。何以人家外国银行,就能够如此大度,如此敢于承担责任,而中国的银行却“离柜概不负责”“ATM机吞假币”呢?
事实上,也并不是中国的法律与英国有什么重大的、本质的差别。据媒体报道,事发后,当地警方也表示:“如果顾客在取现时已经发现ATM机发生故障并且继续取钱的话,那么银行方面可能会以欺诈罪追究顾客责任。”显然这其中包含着一种绝不纵容不劳而获,不取不应得之财的基本社会原则。
并不说,我们一定要主张利用银行ATM机故障而取得不义之财的行为,但至少,在顾客文明与道德意识足够完善之前,在每一个人,都能做好自己,守好社会公平与原则之前,银行等相关服务机构,是否该先行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守好银行服务的本分呢?比如像英国汇丰银行一样,多从自身的角度来反思问题,勇于承担责任,让人们看到其更多的服务诚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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