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曝光“山西河津科级干部履历造假,遭党内警告后升任局长”,5月23日,河津市委通报称,经核实,媒体所说干部薛新民原任僧楼镇党委书记,于2012年2月平职调整为河津市住建局局长。
河津市委宣传部通报:在薛新民同志担任僧楼镇党委书记期间,有举报反映其年龄、学历等问题,运城市纪检委于2010年6月22日至7月6日对此事做了调查。经调查,薛新民档案中有不同的出生时间记载,经纪检委同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其出生时间为1967年9月20日,薛新民参加工作时为初中文化程度,其后来领取过西安财经学院专科毕业证、西安国际商务进修学院函授本科毕业证,经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高等教育学籍处确认,其专科毕业证为假学历,本科学历为国家不承认学历。
河津市委组织部2011年元月18日对其学历进行了纠正,认定为初中文化程度。鉴于薛新民更改年龄、学历造假等问题,运城市纪委常委会2010年12月5日研究,决定给与薛新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前媒体报道称,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小学毕业却谎称中专毕业,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篡改档案,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他在遭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不降反升,从乡镇党委书记升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长。
薛新民在2010年《关于几个问题的情况说明》中承认自己的出生日期是“1967年9月20日”,他写道:“自己确实生于1967年9月,有我父母和姐姐及两个弟弟年龄为证。”他解释说,“参加工作后,在入党等有关资料中用过1963年出生。当时,主要考虑,怕年龄小机关人员多,加之年年名额有限竞争不到。2002年因为户口年龄太大,是1963年出生,怕在工作中受影响,自己一时错误决定由原来户口年龄1963年出生改为1969年出生,比实际年龄小了两岁。”
关于学历问题,薛新民解释说:“参加工作后,学历和文化修养一直是困扰自己的大事。”但他坚持自己拥有专科和本科学历。他说,1995年通过报名参加了西安财经学院专科函授学习两年,所学专业是市场经济,取得专科证书。1999年报名参加西安国际商务进修学院的本科函授学习,两年后取得了本科证书,所学专业是法律。
他还补充道:“2008年我本人在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中,关于在西安国际商务进修学院的脱产学习是错误的,现予以纠正。”
河津市纪委一位副书记说,薛新民的问题不是河津市纪委查处的,而是运城市纪委查处的,当时给了“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现已过了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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