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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肇事司机否认过失致死:系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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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发生的广东佛山女童“小悦悦”遭两车连续撞、碾,18路人未出手相助的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事故肇事司机胡军提起公诉,胡军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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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生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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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母亲恸哭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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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胡军驾驶粤A108微型面包车前往南海区黄岐广佛五金城收取货款,在天降大雨、五金城内光线较暗的情况下,未开启前照明灯行驶,由于边行驶边寻找店铺,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被害女童王悦,车辆右前方将王悦撞倒,右前轮从王悦上半身压过。

胡军感觉异常并停车,观看右后视镜,未发现碰撞物,以为压到了路边的货物,但未下车查看,继续向前开,因此车右后轮从王悦胯部压过。胡军驾车驶离现场继续前往店铺收取货款。王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21日死亡。10月16日,胡军在网上看到案发监控录像,确认自己撞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军是自首。

胡军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但认为,案发地段属于道路,胡军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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