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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启动23条立法 李少光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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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卸任的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12日接受访问时透露,对自己未能在任内启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感到遗憾,又强调二十三条并非洪水猛兽,指港人的人权、表达的自由及各种的自由都是在《基本法》下有保障的。

任期将于6月30日届满的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12日接受访问总结任内工作所感时透露,自己初接任保安局局长一职,首要任务就是要为国家安全立法,并对自己未能在任内启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感到遗憾,但强调最重要的是经香港市民讨论及达致共识,才是立法的适当时机。

李少光在访问中,对自己任内香港罪案数字稍有下降,并继续成为安全、平和的社会感到欣慰,并赞扬各纪律部队对香港的贡献,但就遗憾任内未能为二十三条立法,又强调二十三条并非如某些人形容的“洪水猛兽”,指香港人的人权、表达的自由及各种的自由都是在《基本法》下有保障的,而立法中亦有部分保障了香港人合法的权利,“我完全不觉得为国家安全立法会和保护香港人的人权有任何冲突”。

他又不认同反对派指要有全面普选才能立法的言论:“我同‘泛民’朋友讲过,在和平时间立法是比较理想,如在战争时立法可能更严苛,(立法与普选)是两回事。”

就反对派示威越趋暴力,他强调,香港市民有游行示威表达意见权利,但在运用权利的同时亦应合法、守法,勿用暴力活动破坏社会安宁,又指警方一直尽量与举办游行者接触,并在双方有共识后配合及协助,但警方在与主办单位有共识后,有部分示威者却不遵守协议,尤其近期不少游行活动终点设在中联办,而且经常发生冲突,有部分原因正是个别示威者不肯离开,导致游行队伍后面的示威者无法前行,才会引发冲突。

被问及新政府招聘副局长一职上,似乎选择保安局者较少,李少光坦言,有关副局长人选的首先要理念与行政长官一致,出身纪律部队虽然未必是必须,但最好有管理过大机构的经验,因为保安局要管理多支合共6万多人的纪律部队,相信曾管理过大机构,对理解纪律部队的运作及文化会有一定帮助。

李少光又透露,自己卸任后会稍作休息,并会多花时间陪家人,又计划于7月中去旅行或到加拿大探望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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