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的行为与“土匪”有何区别?


我是镇坪县曾家镇鱼坪村二组村民,因家里发生的“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强行打掉7个半月胎儿”一事,成为了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也成为我们家陷入极度伤痛之中,让我们不得不把曾家镇政府的行为与“土匪”行为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受害人家属,写了这封信,因曾家镇政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作出的“土匪”行为与人民公职人员的行为背道而驰,我们无处申诉,只有通过这个渠道来倾诉我们心中的痛楚。具体事情如下。
一、非法拘禁孕妇(冯建梅)72小时。
孕者冯建梅系镇坪县曾家镇鱼坪村二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她本人是内蒙古人,此怀孕属第二胎(第一胎女,现已6岁),因女方冯建梅户口在内蒙古,其家人都在外打工,办理户口一直没迁移到当地。在5月30日,曾家镇政府30余人把冯建梅在租住屋(曾家镇上街)拘禁一天,其后又在其姑姑家拘禁两天,三天内,曾家镇政府人员严格限制冯建梅人身自由,由专人看管。使怀孕7个半月的冯建梅陷入极度恐慌之中。
二、土匪行为,再没有直接监护人的情况下,强行致使孕妇签字按手印,暴力按压孕妇打毒针使7个半月胎儿流产。
在6月2日,这已是拘禁冯建梅的第四天,一大早,镇政府一帮人用衣服蒙住孕妇头,他们不顾及孕妇死活,强拽将冯建梅拖入车上到镇坪县医院。随行没有孕妇亲属,在打毒针1小时前,曾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小松)给孕妇丈夫(邓吉元)通电话,还讨价还价说需交押金4万元,一分不少(有短信)其丈夫也同意交纳押金,可万万没想到,在孕妇直接监护人没到场的情况下,镇政府人员强行让孕妇签字、按手印,甚至强制按压其孕妇上手术台(曾家镇工作人员哄骗邓吉元其父下楼说陈书记找他有事,然后堵门由曾家镇工作人六人强行按住冯建梅打毒针)。当时,整个过程其(邓吉元)姐姐用手机记录非法过程,但均被镇政府工作人野蛮抢夺致使手机资料删除,手机让医院护士送达。三、强制拘禁引产,导致冯建梅精神恍惚。6月5日,在没有人知晓的情况下,冯建梅在长时间拘禁、强制引产,导致思想意识混乱,打乱医院产房玻璃。
其事情发生后,社会群众高度关注,有外来新闻媒体去采访,均被当地政府一一“堵截”,其幕后就不得而知。
曾家镇政府在孩子已7个半月了未书面通知函告,告之罚款之事,哪天之前应该去处理,如果没有来处理,镇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如当事人拒不处理,可以依照规定,移交司法机关来处理。而是采取了这种极端暴力手段。“土办法土政策”----捉人做人质。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能有这种土匪行径,让人很怀疑曾家镇人民政府还是不是人民的政府,更别提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的领导难道就是这种“土匪”行为吗?对这种“土匪”行为,我们感到极度气愤,我们是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当前是和谐社会,也是建设美好安康的关键时刻,按照市委提出的2012“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我不知道曾家镇政府是不是在市委的领导下?是怎么执行的,可能对于曾家镇政府又是一句空话罢了。
殷切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制止这样的暴力行为!也更希望广大媒体,也来关注这种“土匪”行为,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个法制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应该再有这种镇领导,更何况人命关天,天理何在?
事情已过去6天,我们先后到镇坪县政府找相关领导给予讨要说法,可县政府领导相互之间推诿,甚至动用警察给我们家属做所谓的“笔录”,把我们都当作文盲,土包子。难道真是“天高皇帝远”,地方政府的行径还要延续下去吗?
镇坪事件就是残杀人命
曾以周老虎闻名的陕西镇坪县又成了全球关注的焦点,这一次,是因为微博上的两张照片,在照片背后的事件初步证实后,公共舆论再次哗然,然而,正如有的网友所说,自有所谓计生执法以来,这样的惨剧绝不仅仅是首例,在全国执行计划生育法规的名义下,这样的惨剧是常见的。这实际上给全社会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是执行法规问题,还是公然杀人?
法规、法律和执法都是文明社会的事物,任何执法或法律活动都不能违背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人类之有今日,有赖于社会的存续,而组成社会的是人,人不仅仅是什么抽象的生产力、户口、劳动者、官吏或公民,首先和归根结底,人是生命,离开生命而谈论人,那是不知所云;离开人而谈法律和法规也是胡说八道。尤其是,当人们联系到,这个国家的政府经常是以生存权来作为人权的基本定义的,生存,是什么生存?难道不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命的生存吗?严格说来,这么多年以来,在执行所谓计生法规的过程中,千百万计的此类生命虐杀,与在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或者奥斯维辛、日军毒气室发生的大规模生命残杀并无本质区别,我们的社会怎么能一边安享日新月异的现代生活,一边对如此大规模的人道主义惨剧和极端社会灾难保持缄默?这是中国社会堕落的标志。
据网络上看到的未经证实的数据,过去30年来,先后因计生执法造成的流产、引产2亿多例,拆除房屋4000万间,没收宰杀耕牛近3000万头,近两亿妇女被强制进行切割卵巢手术,内有1亿妇女留有手术造成的后遗症,而这一数据中有近2000万为未婚妇女。当然,这些数据的准确信和可信度是无法保证的,但从日常的了解就不难发现最基本的事实:在人类历史上,在如此漫长的时期内,以如此暴虐的方式推行一项与人类自身生命和生存如此攸关的重大事务,却如此缺少应有的社会讨论和监察,而执行者又是如此粗暴和教养低下的人群,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件,除了历史上的大跃进,何曾有过!可以不折不扣地说,不管计划生育政策当初的政策立意和立法目标为何,今日它已经在现实中演化为一种史上罕有的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和社会灾难。今天,镇坪的惨剧正好是一个带血的契机,我们可以正视和回顾这一灾难的历程----还有多少没被世人注意的此类虐杀案例!
所以,当央视某深度新闻栏目以”陕西镇坪强制引产事件“为题要我写一则简单的评语时,我写道:”这不是计划生育执行法规的问题,而是剥夺生命的问题,而对人的生命的态度是一个社会得以维系和存续的底线下的底线。当我们使用‘强制引产’这种半吊子医疗术语来描绘此事,我们实际上是在回避此事的实质,对生命的惨剧闭上眼睛,从而也体现了对生命本身的极度冷漠。“语言作为话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我们身处其中的现实,当我们用”强制引产“这种词汇,我们正在公开表明我们社会和时代对生命的残忍态度。
曾有人虐杀动物,网络和媒体闻风而动,热心人前去进行救助,为什么?不是因为对宠物的偏好,而是因为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而脱离了这种对生命的爱惜和爱护,则任何宗教、说教、社会理论和政治理想也就失去了立足之点,成为反人类和生命灭绝的思想黑洞。被称为现代社会的制度和观念渊源大多直接和主要地来自伟大的启蒙运动,启蒙思想的最大特征就是把人的价值和人类生命的珍贵再次放到一切文明思考的首要与核心位置。推而广之,在更古老的东西文明历史源头,那些被称颂千古的圣贤,无论“仁者爱人”,还是“爱你的邻人”,其基本教诲无不是以人本、人道和对人类的关爱作为精神支柱的。
一句话,人伦天理,天日昭昭,爱生命是文明和光明的,而灭绝生命则是蒙昧和黑暗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镇坪发生的这一事件的实质,那就是我们的社会对生命的态度已经到了如此残忍和无视的程度。这不是什么社会管理问题、法规执行问题,甚至关于人口政策与理论的讨论,在这一血淋淋的现实面前,都显得无比虚伪和无聊。相反,每一个稍有良知和理智的人都应该驻足思考:是什么使中国社会沉沦到如此蒙昧、残忍、不道德和反文明的境地?是什么使这些以国家和政策之名残杀生命的人可以如此下手?
这不是什么4万元交没交、该不该交的问题,人命没有价格,一个社会要想不陷入每个人反对另一个人的自我毁灭战争,必须旗帜鲜明地拒绝把生命的权利标价出售的思想,任何行政或司法活动如果在实践中已经伤天害理,则必须受到毫不犹豫的抵制。没有人有权残杀生命,政府和司法不能、不应、也绝不允许变成杀人机器,这种极度邪恶的残忍不仅剥夺无辜的生命,已经把我们社会本来在地板之下的道德标准拉到了地窖之下,那就是地狱。假如我们对此保持沉默,那就是对生命不敬,对祖国和同胞犯罪。
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彷佛是一件与同胞和人类生命无关的事情,彷佛是挖矿和采蘑菇,人的生命成了没有任何生命特征的工作指标,一些冰冷的、彷佛彻底无意义的数字!而计生部门,正如城管、警察和其他部门一样,视不择手段、无限暴力为理所当然的所谓执法理念,同时,在罚款这种掠夺性的经济动力推动之下,这一本来存有理论争议的政策,在现实中,已经变成了唯利是图、毫无人性、天怒人怨、比一切历史上的野蛮征服还要野蛮的活动。而其中受害最深和最烈的还是底层毫无社会表达能力与抗争能力的普通乡村人民。因为受害者总是个案,所以,在严格的舆论和社会控制之下,这种残害所带来的滔天血泪和震撼哭泣,不被所谓主流社会听到,而被残害者成了贱民都不如的不可接触者!
二战后对纳粹屠杀和日本军国主义屠杀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对生命的漠视源于一种自我隔离的心理机制的培养:把另一部分人类不当人,当成可以随意处置的无机物体,这在个人,是一种人格的分裂,在社会,则是一种毁灭性的撕裂。它在运行中的社会后果就是,完整的社会解体了,变成了两个阶级:一个是吃人的、猎杀的阶级,另一是被吃的、被无情追逐和猎杀的阶级。在这样的社会中,谈政策、谈公共道德,都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人不再为人,生命失去了被珍视的价值,除了猎杀者的杀人游戏,就是被猎杀者的绝望反抗,这种反抗也必定是血腥和暴烈的。在此双重血腥逻辑之下,政治本身也成为不可能之物,法律、伦理,以及一切文明的事物都会销声匿迹,换言之,直接地,就是国家失败,或者说,诞生一个完全失序的失败国家。
在如此赤裸裸的暴虐之前,人们关于计划生育的理论争论在逻辑上再完美、论据上再充足又有什么意义?不要跟我说什么经说服同意,天下人不是瞎子,在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高压之下,被抓住的孕妇及其家庭,除了”同意“还能有什么其他选择吗?这不是一个政策要不要继续或怎样修订的问题,镇坪的最新鲜血最清楚不过地告诉中国人:这是一个要生命,还是忍受残杀的问题,是一个要维持我们的社会基本存续的最低条件,还是眼看社会沉沦到率兽食人、命命相搏地步的问题。对此,没有人是局外人,每个人,不论你今日端居庙堂之高,还是身处江湖之远,都必须对此作出明确的的抉择与回答。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第一大蛀虫?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强行村民邓吉元妻子冯建堕胎被曝光。孕者冯建梅系内蒙古人,为镇坪媳妇,此怀孕属第二胎,也是合乎当地政策。5月30日曾家镇政府30余人强制非法拘禁孕妇冯建梅,使怀孕7个半月的冯建梅陷入极度恐慌之中,差点自杀。
陕西安康镇平县曾家镇政府在强制非法拘禁受害人(孕妇冯建梅)72小时之后,于6月2日用衣服蒙住孕妇头,不顾及孕妇死活,强拽将冯建梅拖入车上到镇坪县医院。随行没有孕妇亲属,在打毒针1小时前,曾家镇政府工作人员给孕妇丈夫通电话,还讨价还价说需交押金4万元(所谓的“社会抚养费”,也即计划生育罚款),一分不少,其丈夫也同意交纳押金,可万万没想到,在孕妇直接监护人没到场的情况下,镇政府人员强行让孕妇签字、按手印,强制按压孕妇上手术台,7个月半的胎儿被强制堕胎掉。
这仅仅是中国每年成千上万个被强制堕胎的一位,这仅仅是被媒体所曝光的九牛一毛----计划生育几十年来强制堕胎多少?被曝光的有几个?只不过是今天网络发达了,人民的权利意识强了,极少数才被曝光。
计划生育简称“计生”,网名“寄生”,所以计生委又网名“寄生委”。这个比喻太准确了。“蛀虫”与“寄生虫”类似,意思是从内部蚕食掏空者。
府望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国土,谁是中国的最大“蛀虫”?是贪官吗?不是!贪污是内部财富转移。纵览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谁是中华民族第一大蛀虫?是汉奸吗?不是!汉奸毁不掉中华民族。
人口、制度、文化是决定民族与国家兴衰的三大支柱,其中人口是根基。只要人在,一切可以从头再来。人没了,一个民族也就彻底完了!只有计生委,在大规模掏空中华民族的人口根基大厦,毁掉未来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葬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程,让未来中华民族陷入低生育率重老龄化的陷阱,不久的将迅速沦落为一个又老又小的民族!按照现在中国1.3左右的总和生育率推算,2300年中国将只有2800万人,而新生人口早已不如五千年前的水平!
计生委说,因为新中国鼓励生育导致人口爆炸,所以需要他们。但国人知否,二战后全世界爆发了婴儿潮,是不是毛泽东在全世界鼓励生育了?是不是全世界都需要派驻中国的计生委?实际上,在缺乏避孕条件下,鼓励生育的口号和那点生孩子营养品补助根本不能提高生育率。难道在食物匮乏的情况下给孕妇和婴儿增加点营养品就算鼓励生育或错了吗?
计生委说,中国人太爱生孩子,所以需要他们。可纵观全世界,中华文化圈生育率在同等条件下最低,华人总是生育率最低的群体,香港澳门台湾连排世界生育率倒数前三名,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中国人其实已经最不爱生孩子。中华生育文化物质支柱是“养儿防老”,精神支柱是“传香火”,但现在社会化养老和科学传播已经毁掉了中华民族的生育文化,生育率必然陷入超低水平!
计生委说,中国不减少人口就不能富裕,七八亿人口适宜。中国人口密度是138人每平方公里,日本、韩国、英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国人口密度是中国两三倍,是不是他们就穷了或不适合人居住了?资源贫乏的日本是不是穷光蛋?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适宜人口是天大的骗局。按照适宜人口理论,日本应该污水横流,新加坡应该彻底不适合人类居住。可惜,恰恰相反。
人口密度大的国家,有穷有富;人口密度低的国家,也有穷有富;人均资源多的国家有穷有富,人均资源少的国家也有穷有富。这哪里能够得出中国要富裕必须减少人口?
恰恰相反,由于强制计划生育和一胎政策,导致中国年轻人口迅速减少和老龄化的急速发展,导致中国未富先老和失去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是“穷民弱国”。所以,计划生育只能让中国更穷更弱,所谓计划生育“富民强国”最终让中国沦为世界上、有史以来最大的笑柄!
计生委说,人口多,污染严重,垃圾食品盛行。现在伦敦空气质量比1850年好,现在日本环境远比1950年代好,现在美国食品质量远比20世纪初好,但后来人口增加了许多,环境反而变好了,食品更卫生了。这说明什么问题?无论是环境污染,还是食品安全,这是发展阶段的问题和制度的问题,人口多是某些部门无能的替罪羊!计生委说,人口多,就业压力大。按此说来,是不是把中国34个省看成34个国家,然后就业问题就没有了?人口多,市场也大,就业容量也大,反之则相反,这跟就业压力有什么关系?倒是计划生育,导致妇女劳动参与率提高,同时减少婴幼儿需求,反而增大就业压力。而到未来,等形成低生育率重老龄化恶性循环时,经济低迷不振,“失业魔鬼”跳出,就业压力更大。
计生委说,少生孩子提高人口质量。按此说来,美国近300年来生育率和人口增长率远比法国高,是不是美国人口质量就低了?中国财政教育投入占GDP比重世界倒数,是父母搞坏了教育还是政府没搞好教育?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现在少生孩子少教育投入,未来老龄化严重就会挤压教育投入,人口老化严重反而又降低人口质量,独生子女还带来成长问题,最终计划生育降低人口质量。
计生委做了什么?强制结扎、强制孕检、强制生育审批、强制堕胎、强制罚款、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破坏公民饭碗、危害“超生”孩子成长和“超生”家庭幸富、毁掉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基础、葬送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基!这些所作所为,足以成为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第一大民族蛀虫!所谓的“计划生育好”基本上是忽悠,最终让世界嘲笑一个又老又穷、自己葬送自己未来的可笑可悲的民族!
几个关于引产胎儿的惊悚故事
昨天,在网上看到陕西镇坪怀孕七月被引产,将带着胎盘的胎儿放在产妇身边的新闻。心中非常愤怒和堵,在QQ群里与朋友们聊起,大家也很愤怒,讨论热烈,并各自讲起一些亲耳听到甚至亲眼见到的类似事件。
其一:北京一个妇产科医生,做过很多堕胎引产手术。从没有不安过。直到2006年的一天,她给一个已经八个月的产妇引产,照例朝子宫内注射了有毒药剂,胎儿死去。再引产。她无意中看见那引产下来的胎儿,一只小手手心捏着一块肉。那是孩子剧痛中从自己身上用指甲抠下来的。她当即崩溃,后辞职。(此信息在微博上广为流传。)
其二:我当年还在医学院读书当实习生时,曾经亲眼看见过基本足月的娃娃被强行用药打胎出来后,哭声洪亮,为了让他死啥子可恶的花样都用遍了,后来被用最粗大的针管从头顶囟门往颅内注入100毫升浓碘酒,但他还是哭声洪亮,又注入第二管,他还是哭声洪亮,然后没法了,直接丢厕所里面,哭声依然很大……91年。哎,我当年本来是想当妇产科医生的,后来没当成,也好,要不然好多命债……
其三:小时候,我们家门口有一个标语,我记得很清楚:党团干部走在前,计划生育就不难。凡是发现有人怀二胎,全村人(除了当事人及其亲属外)在计生委员的带领下,围追堵,那个时候,计生委员的权力很大的哦,好像他说的,超生一个要罚的倾家荡产。如果不罚超生的人,就要罚他。把超生孕妇送到医院流产叫:送包袱。我围观的一次,就是我们村一个姓施的大姐,怀了二胎。都快足月了,回家拉个东西被发现了,于是起码有上百个人去追。我也是其中之一啊。当时小,纯围观。最后这个大姐到了悬崖边,爬上一棵树。说要跳,后来干部们在悬崖边守到凌晨,不小的啥的,被这个大姐跑脱了,不敢回家,就去了我们那个荒山的坟地里,躲了两天,我们哪里那个坟地,叫坟窝地。大白天都是阴深深的。农村人说的,中午都不要去那个地方。我当时很佩服这位年轻妈妈的勇敢啊,但终于还是没有把娃娃保住……
这些行为,是违背了基本底线----即人不能对自己的同类进行如此恶劣的残害。在中国传统的看法中,没有出世见天的,都不算生命,将其处理掉,不算杀人。事实上真是这样的吗?各位提供故事的朋友,请原谅我不署名引用了你们的故事,这篇没处发表的文字,招不来福,但可能惹得来祸,就让我一个人独吞了吧。
怀孕七个月遭强制引产 在美国会是谋杀罪
美东的晚上,我和当地报纸的总编谈起了安康怀孕七个月孕妇遭强制引产的新闻,电话里突然传来一声拍桌子的巨响,跟着是一声怒喝:这是谋杀!我想象不出平时温和儒雅的总编此刻的样子,但是我绝对能理解他的愤怒程度。最近在美国有一个非常轰动的案件,而且这个案子和我们华人有关。印第安纳州34岁的帅某因男友与她分手,于去年12月23日服食鼠药自杀,当时她怀有33周身孕,帅某虽然获救,但婴儿情况却不乐观,不得不剖腹取出,女婴3天后因脑出血夭折,帅某于今年3月被控谋杀和杀害胎儿罪。她的律师辩称帅某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杀死婴儿,提出预审上诉,要求法官撤销控罪,或者至少允许帅某获得保释,但是印第安纳州检察长维持对帅某的指控,这个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美国曾有一部名为《无声的尖叫》的电影,其中采用了新的音波技术,播送了一个11周大的女婴在堕胎时的情形:开始是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接着是反抗抽吸器的无效挣扎,然后是头部被撕掉,身体被肢解,最后逐块被吸走……执行这手术的医生本人最后都无法看完这部影片,冲到播放室的外面剧烈呕吐起来,在此之前,他虽然做过几千次堕胎手术,此后却再也没做过一例。
在美国,堕胎的合法性是走过一番曲折的道路的。在1973年以前,美国的很多州都通过了不同程度的反堕胎法案,只允许在某些极特殊情况下合法堕胎,比如被强奸等。1969年8月,德克萨斯州21岁的女服务生NormaMcCorvey发现自己怀孕了,此时她刚经历离婚,又失去工作,于是决定堕胎,但按德州当时的法律,她无法合法实施,于是在两名女权主义者的鼓动下,她起诉德州禁止堕胎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9条修正案的规定,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认可了McCorvey的上诉,堕胎从此合法。不过,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里有一个“折中”规定:在孕期的前三个月中,堕胎的决定权由母亲和她的医生保留;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孕期里,各州可以采“用与母亲健康合理相关的方式约束堕胎程序”;而在孕期的最后三个月中,各州可以约束甚至禁止堕胎,除非母亲的生命或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这一判决影响之大,甚至被一些美国人称为“第二次内战”,也一直是美国两党激烈辩论的焦点,尤其是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等一批传统保守共和党人上台执政后,反堕胎运动又再次兴起。2003年,美国国会投票通过了禁止后期堕胎的法案,其中规定:在孕妇妊娠的中三个月和后三个月胎儿已经成型,严禁在这个阶段实施堕胎。
而在这整个过程中,最有意思的是1973年赢了官司的McCorvey,当年她虽然赢得了诉讼,却不得不生下孩子。最初几年她是全美知名的女权斗士,并在堕胎诊所工作。然而正是这份工作让她渐渐体会到堕胎对婴儿是很不人道的,在一个基督教牧师的影响下,她的思想渐趋保守。1995年,她受洗成为基督徒,正式背叛了当年的阵营,成为了“反堕胎斗士”。
在美国妇女选择堕胎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控制生育、或因奸而孕、或者妇女身体健康状况无法承受怀孕、或因胎儿被诊断为畸形或患有先天性疾病而导致母亲不想拥有等。但不论是何种情形,只要母亲决定将孩子生下来,任何人都不能强制妇女堕胎;而妇女本人能否堕胎、什么时候可以堕胎也是受上述法律局限的,因此才有帅某自杀不遂致死胎儿,会被指控谋杀。
读到此,那些强制安康怀孕七个月孕妇引产的人,若在美国会怎么处置,想必读者一定会很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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