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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战争的另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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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会议召开前不久上台的南越西贡政府总统吴庭艳拒绝开展全民投票。他坚持认为南越从他领导的政府开始不受日内瓦协议的约束。因此,吴庭艳像美方一样,拒绝签署协议,认为在共产党控制的北越进行自由投票是不可能的。在我和黄华看来,如果杜勒斯签署了日内瓦协议,且美方在此后坚持要吴庭艳遵照协议要求在国际监督下于1956年举行全民大选的话,第二次越南战争的发生或许可以避免。如果全民公投举行的话,鉴于胡志明的支持率,他几乎肯定会成功当选统一后越南的最高领导人。这也解释了吴庭艳和艾森豪威尔政府不愿实施公投的原因。

我的朋友黄华,中国卓越的外交家,于2010年11月24日与世长辞。他的离世引出了我对一段历史的苦涩回忆,我牵涉其中也是由于他的关系。这一时期是美国参与的第二次印度支那战争的前期。如果那时的历史以另外一种方式上演的话,那么越南的悲剧也许可以避免。

我参与到日内瓦会议始于1954年7月18日。那天上午,黄华打电话来,让我即刻去见他。那时我在美联社工作,负责报道日内瓦会议关于越南的讨论,而黄华是日内瓦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周恩来的副手。当时,会议关于越南未来的讨论陷入僵局,许多人担心法国印度支那战争可能会扩大为牵涉几个大国的核战争。奠边府的重要法国要塞被胡志明的部队重重包围,几近失守。美国艾森豪威尔总统正在考虑向法国部队伸出援手,派出两百架海军战机展开空袭。越南的海岸线上,装载着核武器的美国航空母舰已经进入了戒备状态。我去黄华的宾馆住处见他时,并不知道当天下午一场牵涉美国、英国、法国、苏联和中国的“高赌注游戏”即将开局。

我最早在北京(那时称北平)与黄华交好是1946年我到达中国不久后的事情,那时他担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的新闻发言人。军调部是由杜鲁门总统的特使乔治·马歇尔上将建立的调停机构,负责国共双方之间的军事调停,以避免毛泽东和蒋介石各自领导的军事力量之间爆发内战。1936年,经典著作《西行漫记》作者美国人埃德加·斯诺在延安采访毛泽东时,黄华曾担任翻译,当时的延安还是中国西部被孤立的共产党基地。黄华十分信任我,1946年11月他甚至安排我坐飞机去被蒋介石部队封锁包围的延安,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们见面。

当我走进黄华在日内瓦的宾馆房间时,他热情地招呼了我,但我可以看出他十分紧张焦虑。我们就会议问题讨论了两个小时,很快我就明白中方希望我作为中间人,向美国代表团传达一个信息。当时中美代表团之间没有外交或其他联系。尤其是在会议的开幕酒会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约翰·福斯特·杜勒斯在到达后背过身去,拒绝与已伸出手想要致意的周恩来握手。黄华请我从中国的谈判立场写一条美联社的急稿,并将副本呈送给美国代表团。这篇急稿向美方传达的信息是,中方准备在英法两国原则上已经同意的越南和平协议上签字,这将为越南分立的两方提供停火协定,等待关于全国统一问题的全体投票表决。这一协议草案计划在当天下午由几大国参与的会议上进行讨论。

我同意了黄华的提议,写了篇急稿,然后发稿,并将一份副本呈送给了美国代表团。五角大楼的文件记录说,美国代表团团长贝德尔·史密斯将我所写急稿的副本发给了已离开日内瓦会场飞赴华盛顿的杜勒斯,并描述说稿件的内容“极其重要”。

当天下午会议代表们见面时,大会需要所有代表们投票决定是否通过一份有关越南统一问题的协议,此时距原本应达成的停战协定已有两年之遥。

在担心爆发更广泛战争的中国与苏联的推动下,越南代表团勉强同意暂时以北纬17度线作为南北分治的界线,而非13度线。以13度线划界其实更加靠近越方军队实际控制的区域,其面积约占越南总领土面积的四分之三。然而,协商中的一个重大障碍后来阻碍了协定的全面实施。黄华此前对我说,作为中国接受该协定的条件,美国应该也会在这份协定上盖同意的章。“我们相信”,黄华说,“美国作为会议成员,应该、也有责任同意并保证达成一个解决方案。从道义上讲,美国没有理由逃避这一责任。”然而,杜勒斯拒绝签署协议,因为一旦签署就意味着承认河内的共产党政权对其军队所控制的区域拥有主权。反之,杜勒斯提出了与协议相关的美国单边声明,简单说明美国同意印度支那地区实现和平。中国方面勉强接受了美国的这一立场。

到1956年7月越南应该举行全民公投以决定统一问题时,日内瓦会议召开前不久上台的南越西贡政府总统吴庭艳拒绝开展全民投票。他坚持认为南越从他领导的政府开始不受日内瓦协议的约束。因此,吴庭艳像美方一样,拒绝签署协议,认为在共产党控制的北越进行自由投票是不可能的。虽然日内瓦协议规定全民公投将在国际监督下实施,但吴庭艳依然坚持他的立场。美国政府默认支持吴庭艳的态度,并建议他尽可能往后拖延选举,尽管美方曾声称尊重日内瓦协议。在此僵持之际,在南越地区由北方河内政权支持的越共起义再次爆发,美国增加了对西贡政府军事力量的支持。这就是美国参与越南战争的开端。1973年1月17日,亨利·基辛格与北越特使黎德寿在巴黎谈判停火协定失败,越南南北双方在分界线上的交火一触而发。1975年4月30日,西贡落入北越军队的控制下。

在我和黄华看来,如果杜勒斯签署了日内瓦协议,且美方在此后坚持要吴庭艳遵照协议要求在国际监督下于1956年举行全民大选的话,第二次越南战争的发生或许可以避免。如果全民公投举行的话,鉴于胡志明的支持率,他几乎肯定会成功当选统一后越南的最高领导人。这也解释了吴庭艳和艾森豪威尔政府不愿实施公投的原因。

日内瓦的大国游戏实际上是如此终结的:1954年,胡志明在当时仍受围困的北越首都河内被任命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直至其1969年逝世。他没能亲眼见证1975年北越军队取得决定性胜利后实现的国家统一。至于艾森豪威尔总统和他的国务卿杜勒斯所提出的“多米诺理论”,即认为由共产党掌权的越南会导致整个东南亚处于共产党的控制下,当然这也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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