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警员滥用暴力,6月16日引发大规模冲突事件。4名交警截查车辆时,被指暴力殴打1名忘记带驾驶证的电单车司机;司机亲属带证件到场,亦被警员辱骂及动粗。事件激起公愤,数千民众围堵涉事警员,并推翻多辆警车。当局派警察驱散,事件扰攘两个多小时平息,消息指多人受伤和被捕。

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北林公安分局局长栾中山17日对此事作出通报称:16日上午,吴某无证驾驶其父的摩托车与妻子范某某到供销大楼买东西,又步行到华辰超市。11时许,吴某独自去取车时,被在华辰商都门前执勤的辅警陈某某、蒋某、陈某某发现其没戴头盔欲驾驶摩托,遂上前询问,并制止其驾驶摩托车。吴某承认没有驾驶证但拒不配合工作,双方发生撕扯。此时,围观群众越聚越多,有社会闲散人员煽动:“警察打人了,不能让警察走。”并威胁吴某等人如果跟警察走就打吴某。中队长王某某立即向交警大队汇报此事。11时22分许,交警大队有关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打电话报110。接警后,建设派出所、巡控大队、督察大队的民警相继驾车赶到现场,围观群众对赶赴现场的民警进行长时间围堵。为防止事态继续扩大,现场民警将当事人吴某和辅警陈某某等双方全部带离到北林公安分局进行调查询问。
在双方当事人全部撤离现场后,13时许,侯某某、仇某某等个别社会闲散人员将一辆载有两名交警的警车掀翻,并到另一辆警车中取出警棍将该车风挡玻璃打碎。由于当时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交通出现拥堵,在场领导和民警及时进行交通管制,疏导疏散围观群众。14时许,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经深入调查,北林公安分局依法做出初步处理意见:执勤辅警陈某某、蒋某、陈某某等人,在执勤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不配合,双方有撕扯行为,身体均有轻微抓伤,属于工作方法不当,负有责任。目前,已经对3名执勤辅警做出停止工作的决定,市区公安督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将做出严肃处理。
当事人吴某及其亲属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但由于其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承认错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暂不做相应处理。
公安机关对煽动他人、寻衅滋事,组织掀翻警车的犯罪嫌疑人侯某某、仇某某依法进行传唤。经查,侯某某,男,26岁,拜泉县上升乡团结村农民,现暂住北林区中直南二路工商银行家属楼;仇某某,男,22岁,北林区五营乡互相村农民。上述二人对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已对二人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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