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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粽子故宫督造,为何故宫屡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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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前夕,一种号称“故宫督造”的粽子礼盒,又使故宫跌入了舆论质疑的漩涡。

故宫曾经是封建王朝的几代皇宫,如果现在还真有全国顶尖的御厨,能做出让人趋之若鹜的粽子,卖个好价钱也不足为奇。人们不满的是,这种打着故宫旗号、卖价超过1800元的粽子礼盒并非故宫制造,而是宫外一个所谓的合作企业。联想到近年来故宫相继发生的失窃门、会所门、瞒报门、拍卖门、屏风门、封口门等事件,人们不禁对故宫是否把主要精力用在了文物管理保护和研究上心生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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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被誉为世界五大宫之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收藏文物最丰富的博物馆,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在公众心目中的分量不言而喻。为何故宫屡次发生令人大跌眼镜的事件?

故宫对此事的回应称,生产标有“故宫督造”、价格1880元的粽子的某食品公司,与获得“故宫督造”授权的另一食品公司为合作关系。但该公司生产的“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备案存档,当然是企业的责任。可是,十年前,故宫方面与某食品企业签订合同,企业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经故宫确认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才是真正的问题。作为中国文物收藏最丰富的博物馆,本不应走合作开发宫廷系列食品的旁门左道,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我们也注意到,故宫方面后来意识到此事不妥,试图依法中止这项合作,却因木已成舟而难以如愿。现在公众关心的是,故宫能否彻底走出此类错误决策的轨道?

文物作为先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无价之宝。文物保护与研究,需要的是良知和操守,更需要规范严格的内部管理。让故宫回归文物保护、研究、展示、传承和交流,是公众的期待。

端午临近,粽子热销。近日,一款售价高达1880元粽子现身市场,被市民称为“天价粽子”。昨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成本只有几元钱的粽子,穿上华丽的外包装之后,价格就一路飙升。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包装成本不能超过商品零售价的20%,超过这一标准,则为过度包装。目前市场上很多高价粽子,很大程度上由过度包装和搭售产品造成。但因目前尚无相应处罚条例,执法部门很难监管。

“天价”粽子礼盒1880元

一套粽子礼盒1880元。此款由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公司推出的粽子礼盒中,还包含了酒、茶叶等产品,包装精美。

昨日上午,新光天地御茶膳房柜台,几套包装豪华的礼盒摆在了显眼的位置,四名销售人员正在忙碌地翻查货品,几名顾客已经掏出现金或银行卡准备结账。“天价”礼盒包括天圆篮和内务府制赏两款礼盒,标价均为1880元。这两款粽子礼盒都由三层构成,第一层有24个粽子,粽子的口味包括牛肉、鲍鱼、蜜枣等。第二层是一盒五福饼、一盒普洱茶、两件茶具或一大盘点心,第三层为两黄酒、三件酒具或两罐茶叶。

一套礼盒,粽子只占三分之一。销售人员表示,若纯买粽子,价格则相对便宜,价格最低的70多元一盒,包含6个粽子,礼盒装的最便宜的则100多元。

“这两款礼盒卖得很好,现在货不够,你要买,我的问问公司能不能调货。”销售人员表示。

据此前媒体报道,一些团购网站关于御茶膳房公司的介绍称,“代表清朝皇室宫廷御膳的风味特色”,是“经故宫博物院特许经营创办的皇家礼食文化公司,且授予‘故宫督造’的印章”。昨日记者走访新光天地、赛特购物中心等地,未发现包装上有“故宫督造”印章。

搭售产品抬高礼盒总价

原本的粽子礼盒,粽子所占比例却成了礼盒中的“配料”。在走访中不少品牌的礼盒将粽子和其他产品组合在一起销售。

新光天地一粽子摊位前,销售人员拿出一份礼盒报价单,上面显示,最贵的礼盒价格可达1050元,除了七个粽子,里面还附带了杏仁酥、茶叶、鸭蛋、巧克力、汤料、酱料等产品。

在赛特购物中心,某品牌粽子一款200多元的礼盒中,也包含鸭架等商品。

馅料由鲍鱼、瑶柱做成,“高贵”的馅料抬高了粽子的成本。大望路一家五星级酒店中餐厅,前台工作人员拿出一份粽子“菜单”,上面共有五款粽子,最便宜的为 15元,其他最贵的一款“瑶柱粽”单价则为98元。前台工作人员介绍,瑶柱即为干贝,这款粽子有一斤重,“里面的馅料本身就是好东西,成本很高。”

询问粽子礼盒,工作人员表示,一套礼盒要价388元,里面包含四款共13个粽子,“不过礼盒很早之前就卖完了,现在只剩68元和98元的粽子。”

平价粽子穿“豪华外套”

动辄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礼盒,也是让粽子身价大增的“元凶”之一。

记者走访沃尔玛及家乐福的粽子销售区发现,很多品牌散装粽子只要几元或十几元一袋,但礼盒装粽子则要70多元甚至数百元。

新光天地一家粽子品牌摊位,货架上摆放的散装粽子,最便宜的为十几元,而最贵的为一款瑶柱馅棕子,单价为60多元。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礼盒装价格,“送给自己家人还是送领导?不同礼盒价格不一样。”随后,一名销售人员指着货架上一个长宽均约20厘米的纸盒,报出10元的价格,而放在货架最中心位置一款形似篮子、材质手感近似皮包的礼盒,工作人员报价称150元一个。

货架上已摆放了几个工作人员包装好的礼篮,七个粽子,算上包装,总价400多元,其中篮子价格占总价的30%左右。

记者将单价60多元的粽子放入这只“皮篮子”中,12个可填满,加上篮子钱,总价达900多元。

说法

过度包装尚无相应处罚条例

专家称,天价粽子是对节日的误导,属于畸形消费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介绍,国家对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有三个主要指标,包括层数不能超过三层(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及未完全封闭的包装不算在内),空隙率不得超过60%,包装成本不能超过商品零售价的20%。

董金狮称,在普通超市,散装粽子的成本在3至5元,零售价不超过10元。以10个为一盒的粽子为例,按标准,其包装成本不超20元,超过这个标准的,都是过度包装。董金狮介绍,目前粽子市场过度包装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选材用料过度、装潢设计奢华、包装成本过高等现象。而高价粽子,很大程度上由过度包装和搭售礼品造成。但由于国家标准比较笼统,无法量化,因此标准执行起来有难度,同时目前并无相应处罚条例,执法部门很难监管。

此外,北京民俗学会秘书长高巍表示,粽子本身价格并不高,但商家打着传统文化旗号,或用如鲍鱼、人参等所谓“高贵”原料制成的粽子,高价销售,是一种炒作的手段,这种过度包装的高价粽子的出现,是对节日的误导,也是资源的浪费。同时“天价”粽子由于受众很少,并且是一种畸形的消费,对民俗文化传承起不到推动作用。

应对

节日食品重点整治过度包装

目前国家尚未对粽子专门出台禁止搭售等规定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题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对于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将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继续开展对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抓好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特别是“端午”、“十一”、中秋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检查,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对于食品的过度包装,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在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其中对食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3 个指标作出强制性规定,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保健食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等。

国家几年前专门对月饼包装发布公告,规定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而粽子是否“天价”和过度包装,目前国家尚没有对其专门出台与月饼类似的规定来加以约束。

回应

故宫千元粽子未提交备案存档

昨天,针对御茶膳房公司正在生产销售“故宫督造”的高价粽子一事,故宫方面表示,2002年10月18日,北京故宫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汇力发公司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产品经故宫博物院院确认后,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有效期至2012 年10月18日。此后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汇力发公司生产此类产品的合作厂家。

2009年曾因御茶膳房公司授权问题,故宫博物院向汇力发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合同。2010年,御茶膳房公司、汇力发公司向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经法院主持调解,合同继续履行至有效期结束。

对此次御茶膳房公司生产销售“故宫督造”的高价粽子一事,故宫方面经核实,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该公司“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馆院备案存档。

厂家千元粽子基于综合成本

昨日,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刚回应称,商家的经营成本中,除了物料成本,还包括工厂租金、工人工资等隐性成本。

“这点容易被大家忽视。”王文刚说,他们所卖的商品,贵精不贵多,不像其他企业或者作坊,销售量大、渠道多,薄利多销,很容易就能收回成本。因此,该公司所卖的千元粽子,是基于综合成本,最后定的价格。就所卖粽子搭售其他商品的问题,王文刚解释说,这是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消费者可根据不同的需求,搭配其他商品一起购买。

就粽子包装印上“故宫督造”的字样,王董事长表示,此事经过法院判决,他们胜诉,说明法院是支持他们的,公司可以合法使用“故宫督造”字样。记者卢漫展明辉王佳琳廖爱玲孙纯霞

故宫博物院20日下午向记者发送材料,就市场销售一款标有“故宫督造”、价格高达1880元的粽子作出回应:生产该粽子的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获得“故宫督造”授权的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合作关系。但该公司生产的“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

故宫博物院表示,2002年10月18日,北京故宫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汇力发公司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产品须经故宫博物院确认方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使用期限为10年,有效期至2012年10月18日。后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汇力发公司生产此类产品的合作厂家。

故宫博物院称,早在2009年,御茶膳房公司就曾因授权问题,引起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当时故宫博物院为清理授权开发行为,规范经营运作,曾向汇力发公司发函要求终止合同。御茶膳房公司、汇力发公司2010年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御茶膳房公司依照与汇力发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取得的授权合法有效,御茶膳房公司生产的此类产品可以使用“故宫督造”字样。经法院主持调解,合同继续履行至有效期结束。

故宫博物院说,经核实,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该公司“故宫督造”粽子产品的有关材料,事先未依照合同约定提交故宫博物院备案存档。

故宫从“失窃门”再到“会所门”深陷舆论危机之后,近日又爆出“督造”“天价粽子”。

故宫真会帮企业“督造”粽子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发现,故宫博物院确与企业签订协议,允许企业使用“故宫督造”。

不少网友追问:从出租有形文物古建当“会所”,再到卖无形文化符号赚“外快”,故宫的市场化底线究竟在哪里?人民的故宫,怎就成了某些人敛财的廉价嫁衣?!

故宫“督造”“天价粽子”

引发网友愤怒的是近日的一则消息: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天圆篮”端午粽子礼篮在其官方网站售价为1880元,堪称“天价”。一款1280元的“内务府制赏(三层)”礼盒上盖有“故宫督造”印章,同时写有“北京故宫博物院经营管理处督造百年皇家字号‘御茶膳房’生产的宫廷系列食品……”

记者20日来到御茶膳房公司看到,“内务府制赏(三层)”装包括精粽12个、铁罐茶1盒、普洱茶1盒、盖碗1个、茶宝1个、27块烤点、红色香包1个,在包装盒上印有“故宫督造”印章。

有网友指出,故宫“督造”“天价粽子”非常令人不齿,无耻的不仅是“出卖”故宫的某些管理者,“绑架”故宫抬高身价的商家一样黑心。对于“卖‘天价粽子’是黑心商家”的说法,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文刚辩称,不同品牌、不同质量的产品就可能有不同的价格,“好的产品也可以卖高价。社会对高价产品的‘讨伐’和‘限制’,最终会导致劣质产品挤压优质产品。”

为赚碎银子,故宫为企业“督造”的不仅是粽子

御茶膳房公司总店位于北京市安定门内,是一栋二层建筑。御茶膳房公司总店入口处是泥塑的“故宫御茶膳房”模型,其中对“御茶膳房”的来源作了如下介绍:“紫禁城内、箭亭东……雍正元年内务府奉旨与此恭设御茶膳房。”

记者看到,店内出售的“内务府制赏”系列粽子外包装上均印有“故宫督造”的篆体字印章。店员称,御茶膳房位于金源燕莎的旗舰店内还存放着刻有“故宫督造”的印章。“故宫督造”的粽子是怎么来的?王文刚表示,这是历史问题,2002年公司和故宫经营管理处签订协议,可以用10年“故宫督造”字样,今年年底到期。

记者追问:御茶膳房使用“故宫督造”,企业是否向故宫博物院支付费用,金额多少?企业负责人却不愿多说,只表示“肯定没有白用”。

事实上,故宫给这家企业“督造”的不仅仅是粽子,记者在御茶膳房公司还看到,这里在销售“故宫御酒”。一瓶“故宫御酒”售价约几千元,也有的超过13000元。在货架上还摆有“故宫御酒”的“故宫博物院监制”证明。

什么都“出卖”,故宫到底还有没有底线?

20 日晚,故宫博物院书面回复了“粽子门”事件,承认“督造”是由于2002年前北京故宫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汇力发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约定,汇力发公司开发、研制、制作故宫宫廷系列食品时可使用“故宫督造”字样,使用期限为10年。后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汇力发公司生产此类产品的合作厂家。

记者调查发现,故宫声明中的有关事实其实很难追查,因为北京故宫紫微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早已经不存在,而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如何成为汇力发公司的合作厂家、是否符合相关约定根本不得而知。因此,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对于公众来说仍是个谜。

有网友表示,无论事实真相如何,“故宫督造”粽子本身就有欺骗消费者之嫌。首先,故宫是否有权让企业使用“故宫督造”的招牌值得商榷。其次,假如故宫真能参与“督造”粽子,又是如何“督造”参与生产的?故宫博物院与粽子生产企业是何合作关系?从中获得多少好处?如何分配这些收益?

对于以上问题,故宫博物院及御茶膳房公司均没有具体说明。网友“李甘林”说:故宫早已没了专事研发“御膳”的专门机构,可故宫时至今日却仍然抱着“故宫督造”“御膳”这些金字招牌不放。试想,跟食品研发、食品安全检验标准等八竿子挨不上的故宫以特许、督造的名义推出的所谓“天价粽子”,哪里还有一点“文化”味道?

网友“张天潘”说,故宫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全国人民。故宫的经营收益目前缺乏专门的立法规范,对资产的监管比较混乱,财务制度也缺乏透明性,相关监管的缺位,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故宫现今的乱象。

网友“周文翰”表示,故宫博物院这个非盈利性文化机构,若开展商业活动,应通告政府监管机构和公众,澄清它属下到底有多少公司,和外部合作的公司又是怎样的占股比例,每年商业活动赚取的利润又是如何使用的。

从去年的“失窃门”“错字门”“会所门”,再到今天的“粽子门”,故宫管理的混乱引发社会普遍忧虑。有网友认为,是封闭的管理体制带给故宫博物院的“顽症”。故宫虽然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但有制度不代表行之有效,也可能老旧不堪或形同虚设。故宫需要打开紧锁的宫门,接受社会有力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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