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只是简单的“多数决”,而是民众参与和协商,集体决策,民众监督,由选民“话事”,并且是自由、平等、公平的制度安排。这就是春晖小学给出的答案。
“请投我一票”,“我们是大家选出来的”,“我要对得起大家的选票”……说这话的,不是哪个国家的政客,而是郑州市二七区春晖小学的一群小学生。一年前,这所小学民主选举了少先队大队委。今年6月12日,这一届大队委的任期结束。仅一年的时间,按6月20日中青报的报道,“在他们稚嫩的心中,‘民主’不再只是两个简单的汉字,而‘投票’也有了真实的含义。”
春晖小学的回答
乔梦科,一个成绩平平、好动爱玩的男孩,过去可能与少先队大队长这个象征小学生最高荣誉的职务绝缘,而通过选举,他好梦成真;白佳宁,大队文娱委员,通过选举和一年的任期,对民主有了更深的体会,这位六年级的小女孩说,“民主就是人民自己定主意,是大家都认同的意见。”
一年来,这些孩子通过选举真实地感受到民主的“味道”,又是“竞选演说”,又是“施政纲领”,又是“公推”,又是“自荐”,又是“拉选票”,又是“讨好选民”,又是“差额选举”,又是限制任期,又是兑现选举承诺,又是集体决策,在服务选民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成长。乔梦科在出任大队长后,学会了询问同学的意见,遇到事情先商量、再表决。还有一些落选的同学,也通过选举更加体会到“参与”、“协商”、“服务”的含义,准备参加下一次的选举。
春晖小学民主实践的“法律依据”,是全国少工委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少先队小干部产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小干部的产生必须通过民主选举制度,并且对直接指定或在提名中施加各种影响的做法明令禁止。所以,春晖小学不设门槛,不暗箱操作,不操纵选举,让孩子们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民主是好东西,选举也是好东西。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素质不是问题,它是民主选举的结果,而不是前提。同时,民主也不只是简单的“多数决”,而是民众参与和协商,代表民意,吸取民众智慧,集体决策,民众监督,由选民“话事”,并且是自由、平等、公平的制度安排。这就是春晖小学给出的答案。
民主有多“可怕”
说到选举,自然想起近来引起争议的一篇文章《中国早已进入民主国家的范畴》。从标题来看,绝对正确,春晖小学的民主实践也可提供例证。不仅如此,西方学者也没有否定中国是民主国家,笔者刚读完由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编译的《通往民主之路》,这本书的大部分作者在谈到有关中国民主话题时,都将中国纳入民主大家庭。
但上述那篇文章多少有些文不对题。
在承认“民主被普通认同之后”,作者话锋一转,通篇说一些学者“过度夸大‘选举’作用”,自觉不自觉将选举特别是西方选举,“引为评判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唯一标准,而且是一个‘道德’标准”。然后引用法国选举例子,说民主选举不能给法国总统奥朗德“带来一根魔杖”。至于中国如何是民主国家,文章却极少论证,还不如中青报关于小学生民主实践的报道更有说服力。
作者自设“选举就是一切”和“选举能够解决一切”的靶子,又引用巴黎第一大学哲学教授、《选举:愚者的陷阱?》一书作者让·撒莱姆的著名诘问:“为什么德国人民会将希特勒选上台?”,并以穆巴拉克和本·阿里被推翻为例,由此对民主选举防止独裁者上台产生“也许”式的不确信。
民主有多“可怕”?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熊彼特、哈贝马斯、阿伦特、达尔等思想家,对民主的缺陷都有过论证。滥觞于古希腊的民主(democracy),字源是demoskratia,demos是平民,kratia是统治,言下之意是“平民统治”。从希腊城邦的民主实践来看,确实存在“多数决”的问题,比如“陶片放逐法”,比如苏格拉底以身殉道,但现代民主是代议制民主,这也是我国民主制度选择的方式,包括自由、法治、代表等内在逻辑。在一个真正民主制国家,每一部分都应当有其代表,少数人和多数人一样得到充分的代表权,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不能完全取代少数人的代表权,这才是民主的精髓,也是常识。如何反思民主
“多数决”容易产生暴政,代议制民主也值得反思。熊彼特以选举界定民主,认为民主是一种“形成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个人通过竞争性的方式争取人民的选票获取决策权力。按这个标准,判定是否民主,主要看“话事人”是否通过公平、诚实、定期选举产生,是否以候选人自由竞争选票,普通人是否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春晖小学民主选举少先队大队委,就符合熊彼特的标准。
不过,二战背景下的熊彼特对代议制民主持悲观态度,他认为这种制度只有在选举那一刻让民众行使权利,选举之后民众大多时候都是被统治者。应该说,熊彼特的观点正是基于对希特勒上台现象的警惕,提醒人们如果不以宪政为前提,民主选举就有可能被独裁者利用。可以说,其本意不是否定代议制民主,而是完善和补充。但一些人的“反思”却是向后退,回到古希腊城邦的“多数决”,危言耸听,攻击民主制度。
当代思想界从不同角度透视民主。罗伯特·达尔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多元民主”,将民主定义为所有公民“广泛分享参与决策机会的政治体系”。与此同时,卡尔·科恩提出“公众参与”的民主理论,将民主定义为“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的社会管理体制。上世纪后期乔·萨托利提出“自由民主”理论,这两天微博上有人争议自由与民主孰优先,在面红耳赤之前,不妨参考萨托利的《民主新论》。
近20年来,“协商民主”成为欧美民主理论的主流,哈贝马斯、阿玛蒂亚·森等人强调民主的协商性,协商的平等性、公开性和责任性,该理论是对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和以社会为基础的自由民主的反思和发展。
当代民主发展精彩纷呈,决不只是简单的“多数决”,更不只是“选举万能药”。虚设一个靶子然后射箭,箭头很容易射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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