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林世嘉1日表示,考量“国家安全”及国际案例,对前总统陈水扁应以软禁代替服刑,她已提案修改“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相关规定。
据7月1日报道,林世嘉说,已提案修改“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增订“经判决有罪确定之卸任总统、副总统,应另订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交由法务部定之”。
不过,全案仍须经相关委员会初审,并在立法院院会二、三读。
林世嘉表示,“卸任元首”握有“国家安全”机密,身份不同于一般人,若依现行法处理“卸任元首”罪责问题,恐易造成“国家机密”泄漏;此外,“卸任元首”对外代表台湾形象,对内代表社会支持力量,基于维护“社会和谐”与台湾形象,应修法让陈水扁以软禁代替服刑。
她说,前美国总统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前韩国总统全斗焕、卢泰愚等国际案例都是特殊待遇处理,不是以一般受刑人方式处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