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2日坦承“拿钱办事”收贿6,300万元(1新台币约合0.0335美元),但索贿8,300万元未遂,因其供词避重就轻,且不愿供出贿款流向,特侦组强烈怀疑他收贿金额可能超过6,300万元,不排除有更高层官员共犯,目前已锁定林的亲友帐户全面清查。
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向特侦组供称,2010年为取得中钢子公司“废炉铁”合约找林益世帮忙,但他索贿6,300万元,并称3,000万元用以确保地勇与中耀公司合约,2,300万元是用在协助地勇取得子公司“中联”合约,另1,000万元是公关费,打点相关承办人员。
林益世2日坦承“拿钱办事”,却说6,300万元不是他开口要的,陈启祥怎么拿钱给他?后来他把钱给了谁?他都推称“不知道”。
不过特侦组1日在林益世住处,查扣到一台电脑发现相关公文档案,还查扣到已分装数袋的美钞,检方不排除有其他公务员收到林益世的贿款,为避免他湮灭证据或与共犯串证,即便他部分认罪,特侦组仍决定声押他,以利后续侦办。
林益世贪污索贿案速度犹如“特快车”,短短6天取得爆料人陈启祥证词,更让林益世首度应讯就认罪。特侦组2日除忙着声押林益世外,还同步约谈数名证人巩固案情,近日拟传唤林的办公室主任聂存贤、林父林仙保等人,还原收贿、索贿原貌,同时清查林益世立委任内是否涉有其他收贿不法。
另外,林益世虽坦认收贿,并对外表示要缴还不法所得,却对贿款流向交待不清,特侦组已锁定林益世三亲等内的对象,清查银行帐户是否有可疑资金出入。而林益世要求陈启祥将8,300万元贿款分成“3、3、23”三份,是否意味还有没曝光的共犯朋分利益,将一并扩大追查。
检察总长黄世铭2日核定本案为“特殊重大贪渎犯罪”,案号由“特他”转为“特侦”,现阶段被告仅有林益世、陈启祥两人,已出庭的林妻彭爱佳、陈的女友程彩梅则为证人。特侦组1日已约谈中钢董事长邹若齐、中联董事长郑宗仁、中耀公司陈耀中、中钢“国会”联络人上官世和等四名证人说明。
由于陈启祥指控,林益世年初透过办公室主任聂存贤打电话邀他到凤山家中谈合约,3月10日再赴林益世老家时,林父林仙保也在场。特侦组近日也将传唤聂存贤与林仙保到案,厘清两人在本案中的角色。
特侦组表示,案情相当复杂,是否意味全案还有其他未爆弹,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仅说“案情发展视后续侦查而定,目前难以定论。”
也由于特侦组认为林益世已着手湮灭证据,特侦组将尽速展开传唤约谈,追查是否有其他公务员协助图利等不法情事,厘清有无违背职务的对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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