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首梁振英上场前后,他本人及其新管治班子丑闻不断,最新被质疑诚信的,是新任发展局局长麦齐光,他被揭发任职公务员时,曾与另一公务员互相租住对方购置的单位,然后申领租金津贴,有利用条例灰色地带图利之嫌,按薪级表计算,麦齐光多领款项约25万港元(折合约2.5万欧元)。麦强调没有违法违规,但前高官和立法会议员均认为,过去有类似个案被裁定违法,当局需要调查。

港府新团体与媒体会面,左一为发展局局长麦齐光。2012年6月28日。
新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5日不评论麦齐光的做法是否「占便宜」,但表示局方会尝试了解情况。
发展局统一负责规划、土地用途、市区更新、公共工程和文物保护等工作,与影响香港经济甚巨的地产业有千丝万缕的交往,但新任局长麦齐光被指走「法律隙」。根据当年的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购买房屋不会获得资助,但租住单位则可获津贴,于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公务员会购买楼房,然后租住对方的单位,以获取津贴,变相由公帑支付楼宇按揭费用。
根据《苹果日报》5日报道,麦齐光1986年与妻子联名买入北角城市花园一个单位后,向一名与他职级相近的公务员租用同屋苑的单位居住,双方互租物业向政府申领租金津贴,为期二十七个月。
麦齐光被揭发后指出,八十年代早期已租住城市花园物业,后来购入另一单位出租作投资,强调不认识所购单位的业主,而将新单位出租予公务员,是考虑到公务员缴付租金的情况应较为稳定,没有违规违法或任何欺骗成分。麦氏的说法是否认与另一公务员「互相租住」物业是有预谋的涉贪行为。
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指,过去有类似个案涉欺骗政府,结果被裁定违法,因此当局有需要调查。立法会议员汤家骅亦认为,事件涉及诚信问题,质疑麦齐光当年申请租金津贴时没有如实向审批部门申报,廉政公署或相关执法部门需要调查。他亦奇怪为何麦齐光可通过品格审查出任问责官员。
回归初期,有高官被揭发曾于八、九十年代欺骗政府租金津贴,金额由数十万元至逾百万元不等,手法多数是以亲友或空壳公司名义购买单位租给自己,以领取津贴,不少人因此丧失长俸或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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