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上任12天的香港发展局长麦齐光因涉嫌骗取房津,12日被廉政公署拘捕,麦随即提出请辞,成为香港最快下台及首个在任被拘捕的问责官员。梁振英对此拒绝回应。


香港发展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因涉嫌互租单位骗取政府房津,廉政公署12日实行动拘捕麦齐光、曾景文及两人的妻子,怀疑他们在申领政府房津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仅上任12天的麦齐光随即向政府提出请辞,成为香港最快下台及首个在任被拘捕的问责官员。政府实时宣布发展局长工作由财政司长兼任,直至另行通知。
廉政公署12日晨分别到麦齐光及曾景文住所拘捕二人及二人的妻子,4人至凌晨仍被廉署扣查。廉署12日午发表声明,证实拘捕一名政府决策局长、一名政府部门助理署长及另外两人,怀疑他们在申领政府房屋津贴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廉署上周接获贪污投诉,于是展开调查,发言人表示,因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现阶段不会作进一步评论。
政府发言人12日午宣布,麦齐光已提出辞任发展局长,从实时开始,其工作由财政司长处理,直至另行通告。据了解,12日晨问责官员在早上会议并无讨论麦齐光事件。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任何政府人员如因公职身分索取或接受利益,作为滥用职权的诱因、报酬或原因,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7年。
对于今次房津诈骗案,廉署在接获投诉后数日,随即展开拘捕行动,据了解,廉署内部认为,根据当年申领政府房津的规定,所申领的津贴不得用于自己名下物业,但从已曝光的数据,包括两人单位的买卖合约、卖楼授权书等文件,表面证据已显示麦齐光和曾景文两人有违规申领政府房津之嫌。
今次房津丑闻是于麦齐光上任发展局长后第五日被传媒揭发,麦齐光与曾景文在1986至1988年期间互相租住对方在北角城市花园的单位,为期27个月,两人并各自向政府申领房津;两人又签署卖楼授权书,互相授权对方可以出售自己的单位,令人质疑租客才是真正业主。前梁振英竞选办主任的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对麦齐光辞职感到非常遗憾,但认为是明智之举。她又将麦齐光同政府划清界线,强调事件涉及官员的个人操守问题,与施政无直接关系。她又谓,现时适值暑假,相信麦的离任对新政府工作进度影响不大,但政府需要找人填补空缺。至于行政长官梁振英则拒绝回应,指现阶段不适合作任何评论。
新任律政司长袁国强12日发表声明,基于公众利益考虑,为免可能产生偏颇和不当影响印象,在信纳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与涉案人没有关连后,已授权他处理事件,并在有必要时考虑是否检控。
他强调,政府有既定机制确保检控决定公平公正;若个案性质敏感,会交由刑事检控专员作检控决定,或寻求独立大律师意见,又或两者并行。
民主党主席何俊仁议员希望廉署能依法公正地调查和执法,并相信受牵涉的人面对法律,应该会合作。他希望是公正公道的调查,并有一个公正公道的结果。他相信,廉政公署今次拘捕麦齐光的决定,对特首梁振英的管治班子带来很大的打击。对于麦提出请辞,何俊仁说:“我相信现在他作出的决定可能他考虑了现在所面对的环境而觉得别无选择而辞职。”
工党主席李卓人议员说:“梁班子整体的诚信和公信力还有多少,我想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事件让人觉得梁班子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他质疑梁振英在组班时,为何未确保成员的清白。
李卓人又指,麦出事后林郑月娥盲目地支持他,现在看到“撑无可撑”,批评林郑月娥还未看清事实就去支持:“你盲目支持自己的下属,亦令人质疑我们现在的政务司司长和梁振英到底他们的公信力有多少?”
现年62岁的麦齐光,入加政府36年。他于1976年8月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师,1994年8月晋升为总工程师,1997年5月晋升为政府工程师,并于2002年11月起出任路政署署长。他于2006年9月获委任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其后政府于2007年7月改组后,他出任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至2010年6月,退休后获委任为发展局四川重建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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