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次的奥运盛会,既是各国体育健儿的竞技比赛,也是不同国家与企业推销文化与商业形象的舞台。今年的奥运主办城市虽在伦敦,但北京做为2008年的主办城市,将首开先例,在奥运首周发起首届奥运城市发展论坛,同时在伦敦举办北京文化周,以「北京祝福你」为主题,举办一系列的文化表演活动。
最后,北京与伦敦两个前后届的奥运城市,并将签署文化创意产业协议。此份协议,即使仅是象征性的,对鼓励两地的文创产业,一样是意义非凡。
推动文创产业已成为大陆的国家运动,从国家政策到地方基层对文创产业的重视都有增无减。 2010年4月大陆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援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政策鼓励金融与文化产业合作。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文化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仅仅一年多,大陆已有60多个重点文化产业专案获总计近200亿元的贷款,大量资本的投入,文化产业获得了有力的资金支援,也让产业发展立刻有了新局面。
在决定经济转型的「十二五规画」中,大陆亦把文化创意产业列为新兴产业。十二五规画纲要即明确指出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其中之文化产业,内容包含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位内容和动漫等重点。
其实海峡两岸,近年都相当重视文创产业的发展。大陆十二五的文创产业重点,也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行动计画之六大旗舰产业:电视内容、电影、流行音乐、数位内容、设计及工艺,几乎处处重叠。
2010年,当大陆出台金融与文化的政策,台湾也相当积极的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今年并统合文建会、新闻局等单位的事权,成立文化部。
但是,进一步观察,大陆文化创意产业表现亮眼,根据大陆文化部统计,2009年大陆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已达1500亿人民币,2005~2009年平均成长率则为20.2%。相较之下,台湾文创产业的推动力量就显得薄弱。
单以北京一地为例,2012年,预计北京市文创产业总收入,将突破人民币兆元大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将突破人民币2000亿元大关。到2015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翻一番,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的15%。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市政府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包括推动文创产业聚落发展、打造综合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以及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的投资力度、建立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投资的倾斜机制等。
类似强力推动文创业的行动,在大陆其他省市,也处处可见,文化产业在国家政策的加持下,已快速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固然,大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能力远较台湾政府为大,一声令下,可以直接快速的挹注文创产业各项资源,这对遵守自由市场塬则的台湾而言,无法想像。
但是,台湾所具备的优势,正是自由的社会,是最好的创意土壤。尤其台湾身处华人文化的一员,在大陆积极发展文创产业的趋势中,具有极大的优势。如果能够把握两岸和平发展的契机,找到高附加价值的发展定位,台湾的优秀文创人才,必能在这波两岸文创产业的潮流中,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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