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决定任命陈茂波为香港发展局局长,免去麦齐光发展局局长职务。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议,中国国务院2012年7月30日决定:任命陈茂波为发展局局长,免去麦齐光的发展局局长职务。中央人民政府今天(7月30日)宣布,根据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议,任命陈茂波为发展局局长,并免去麦齐光的发展局局长职务。
陈茂波现年57岁,他2008年循会计界功能界别当选出任立法会议员,今年7月29日辞去立法会议员职务。他2006年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2005年起为策略发展委员会的非官方委员。
梁振英说,陈茂波有志服务香港社会,从事公职多年,具备良好的领导和统筹能力,亦熟悉立法会的运作,很高兴他能够加入其问责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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