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主委赖幸媛3日针对即将签署的“两岸投保协议”称,协议的签署将建立制度化、多元化的解决机制,另外台方所要求的24小时内通报机制,也确定未争取到“无例外原则”。
陆委会3日针对即将在江陈八会所签署的“两岸投保协议”进行相关背景说明。除了赖幸媛之外,出席说明会的还包括经济部次长卓士昭、投审会执行秘书范良栋、法务部副司长俞秀瑞等官员。赖幸媛表示,协议内容大致可分为7大部分,首先是成功扩大投资人定义,过去保障范围只限定直接投资的台商,未来将把第三地转投资大陆的台商也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在协议当中也将人身安全纳入其中,这是目前国际尚未出现过的情形。未来台商、台商亲友、同事,只在大陆地区人身安全保障受到影响,陆方将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一旦涉及国家安全部分,则会回到两岸共投打击犯罪机制内处理,也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通报我方的相关机关。
另外在土地征收补偿方面,过去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无法在土地赔偿这项有效落实,但在投保协议签署后,只要未涉及“公共利益”,台商被剥夺的土地,将可以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土地补偿。
有关争端解决方面,说明会的官员全部“三缄其口”。赖幸媛只说,G2G(政府对政府方面),在ECFA后续子协议的争端解决协议未协商完成前,将依据ECFA规定来处理。
P2G方面,经济部次长卓士昭表示,在参考广大台商会长以及各方意见后,已建立多元化的救济管道,届时可以在法制基础上用这些管道做“调解”。但对于实质的内容,会上官员表示会在协议签署后向外界公布。
最后的P2P,卓士昭则说,私权纠纷的处理在国际上并无相关案例,但基于两岸特殊性,也将这个部分纳入仲裁,但在仲裁前,必须纳入当事人自主原则,也就是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而这些处理机制,都可以溯及既往,前提是争端尚未解决,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做出判决,协议将无法凌驾法律。
赖幸媛表示,投保协议也将建置联系机制,未来业务主管部门,将建立联系平台以及相关协处机制,确保协议未来能有效落实,同时强化对双方投资人的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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