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缺少“非暴力”文化的国度,如何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呢? 政府首先应该站出来,让“非暴力”成为公权行动的原则与底线。无论从宪法还是政治哲学来说,一切权力属于人于人民,政府只不过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它取得合法性民意基础的根本。这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导出诸多准则:权力是用来保护民众权利、捍卫民众利益的;权力必须以文明的方式运行;权力必须时时刻刻遵守法治、恪守程序;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最大限度包容民众的表达;暴力也应当受到法制的严格约束与监督。
暴力是中国人最熟悉的社会表现之一,可谓源远流长。从国家民族层面的战争到个体层面的复仇,从《水浒》里杀人如麻的李逵,到明末起义军张献忠的“七杀碑”,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武侠演义到“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文革,暴力从现实、文学、意识形态多个方面渗透进古老的中国。
传统文化,与“仁者无敌”、“和为贵”一道,成为文化硬币的两个面。
由于社会转型积聚诸多矛盾,当下社会戾气逐渐升腾,在戾气普遍的时代,“非暴力”才更凸显其价值。千百年来“以暴易暴”只能让暴力无限循环下去,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一个社会如果崇尚暴力、动辄暴力、习惯暴力,注定是悲剧丛生。“非暴力”理念,笃信宽容、和平,尤其笃信只有用克制的、超越仇恨的非暴力方式,才能真正制伏和驾驭暴力,让社会进入一种和平、包容、文明的境界。人亦如此,社会亦如此,国家亦如此。
那些散落于权力、网络、人心的戾气
当下,暴力的表现形式不同于某些耳熟能详的历史片段,它们改头换面、新瓶装旧醋,以各种新的方式在社会上野草般生长。
在网络上,面对不同意见,破口大骂、污言秽语这还是浅层次暴力,很多时候众人会把自己定位于道德裁判,通过曝光隐私、现实骚扰乃至攻击,完成对“坏人”的“正义惩罚”。不同的暴力现象往往有一条共同的逻辑:只要占据了道德高地、正义讲台,就可以完全无视方式、手段和过程是否道德正义。早有哲人说过:认为自己是真理的唯一掌握者,这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如果正义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上,那么,本质上不过是一种伪正义。
在城市管理中,无论大城市小县城,司空见惯的一幕就是某些城管执法人员对小贩的打砸。权力的谱系中的确带有暴力的成分,但这种暴力一定要约束在严格的法治程序中,一旦权力无视程序、无视民众的合法权益,那种暴力就和历史上任何被鞭笞的暴力没有区别,而公权的形象、合法基础以及公信力,将在拳脚相加中散落一地。不只是某些城管执法的不文明,所有公权在运用权力时的暴力选择,其实都会给公众、给社会心理带来深深的伤害和暗示:要解决矛盾,暴力是比其他理性文明途径更有效的选择。
还有不断涌现的社会冷漠,比如满街人扶不起一位跌倒的老人、18路人见死不救的小悦悦事件;还有不断发生的各类报复社会事件,比如毫无确定地残害小学生和纵火爆炸;还有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等等。诺奖得主特蕾莎嬷嬷说,冷漠是一种最大的贫穷,是人心的贫穷。
其实,冷漠还是一种暴力,它撕裂了常识和良知,漠视了生命与尊严。而冷漠之外的其他暴力更不用说,无不以直接侵害他人权益生命、洞穿道德法治底线为特征。或许,有一种暴力是在其他暴力下的应激反应和报复,因而被很多人视为一种天然的权利。我们不否认这种说法暗含一定的道德与权利基础,只是认为一个社会如果永远笃信“以暴制暴”、“以牙还牙”,那么将一定会如甘地所说,“因剑得到的一定因剑而失去”。
非暴力是生活方式,是智慧,是道德
从古今中外历史风霜雪雨的演变不难看出,在暴力推进社会演绎的逻辑之外,还有一种逻辑,用春秋时期孔子的话说,那叫“仁”,用佛学的话说,那叫“慈悲为怀”,用从20世纪至今的现代社会思潮来讲,那叫“非暴力”。
“非暴力”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那种“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它的深层意义在于:非暴力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思维,一个人在生活中应当尽量选择暴力以外的方式来面对问题与矛盾,冤冤相报只能两败俱伤,让仇恨和暴力无限循环;非暴力是一种智慧,它给了人们在暴力之外更多的选择,这些选择或者事半功倍、或者一劳永逸、或者四两拨千斤;非暴力也是一种道德,这有些类似孔子所说的“以直报怨”,就像马丁路德金所言:要争取正义与和解,而不是争取胜利。
“非暴力”并不意味着软弱,而是一种蕴含诸多先贤思想精髓的哲学,它包括包容、妥协、爱、对话、谦逊、理性等诸多因子。对一个人来说,“非暴力”选择能够让人生找到另外一片广阔的生存环境;对一个政府而言,“非暴力”是对宪法精神的坚守,是对政治文明与人权的践行;对一个社会而言,“非暴力”能够给转型与发展打下深深的文化基础,平复戾气的升腾。
印度的独立运动、美国的民权运动、南非的种族和解……都证明“非暴力”失去的是仇恨、报复和纷乱,得到的是理性、妥协基础上的整体进步。如果没有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甘地也不可能在历史上永久获得国民道德层面的敬仰与爱戴,印度的独立与转型将平添更多的战火悲剧;如果没有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指导,美国黑人的民权进步也不会得到广泛的支持与认可;如果没有曼德拉宽容仇恨、倡导非暴力,水火不容的黑人白人也不会实现种族大和解。
公权最应坚守“非暴力”
那么,在一个缺少“非暴力”文化的国度,如何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呢?
首先,政府应该站出来,让“非暴力”成为公权行动的原则与底线。无论从宪法还是政治哲学来说,一切权力属于人于人民,政府只不过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它取得合法性民意基础的根本。这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推导出诸多准则:权力是用来保护民众权利、捍卫民众利益的;权力必须以文明的方式运行;权力必须时时刻刻遵守法治、恪守程序;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最大限度包容民众的表达;暴力也应当受到法制的严格约束与监督。
毋庸置疑,政府是全社会最强大的力量,与所有民众权益息息相关,是维护法律、制度、公平、正义尊严的最重要力量之一,最大程度影响着社会心理、民众思维与行为。
常常是,公权的一次漫不经心的暴力,对形象的损害和民心的伤害,需要十次一百次的谦逊守法来补偿。所以,一个平和理性戾气淡漠的社会,首先是政府要做一个严格守法的、公开透明的、廉洁高效的、以人为本的政府,严格约束公权的越位,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尤其要完全直面当下现实,学会与社会对话、与民众互动,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妥协,包容民众对社会问题的种种表达,打造更多释放社会怨气和戾气的通道与平台。这样能够深深影响民众的思维与行为,引导民众也以理性的思维和方式面对生活。
其次,包括政府尤其是知识分子在内,应当从文化、思维层面引导和影响民众,培养与践行“包容”、“对话”和“妥协”的因子。当下知识界的一个不争的共识是:社会缺乏共识。何以没有共识?在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立场、身份决定态度、地位决定话语的当下,多元的表达、激烈的纷争在所难免,但这也是社会进步必然产生的博弈现象。其实,没有共识的根源在于人们普遍不愿意对话、不习惯妥协,甚至不屑对话、鄙视妥协,比如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了一番话,反对者甚至会发出死亡威胁,这就是最好的明证。
这个时候,知识分子应当站出来,运用专业知识和公共责任,在社会巨变和转型时代,踩出更多超越暴力痼疾的“非暴力”路径。自古以来,由于知识分子在知识领域、精神世界的优势,使得他们的言行对整个社会的引领,有着极大的影响。即使在这个“反智”勃兴的网络时代,信仰与道德迷茫的民众在内心深处,大多还怀揣“治世、贤人”的期望。在思想和言论的世界,知识分子当为重器,辩论、争吵、博弈是最常见的精神活动,“非暴力”也是这个领域迫切需要的游戏规则。从方舟子与韩寒两拨大军的惨烈厮杀,从媒体记者和网络名人的约架,从谩骂代替辩论、从“你妈的”代替“请讲”,这都可以看出如果掌握话语权的知识界不能首先从暴力思维中解放出来,开始启蒙和运用宽容、妥协、对话、尊重等“非暴力”思维,这个社会的和而不同、和谐理性将更加任重道远。既然暴力裹挟下的逻辑注定要走入悲剧之途,注定会让仇恨、报复循环往复,使得人的思维囚禁在“非敌即友、非黑即白”泥潭难以自拔,那么知识分子就应当给出更多的选择。中国知识分子自古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要求和文化传统,直到今天,“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仍是知识分子无可逃避的宿命。利用自身的优势将那些先进的思维、思想大声讲出来,利用公共关注在实践中证明“非暴力”的高附加值,这都是知识分子深刻反思并大有可为的地方。
如果我们普遍学会了对话、习惯了妥协,在面对纷争、对立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通过对话达成共识,如何在妥协中实现双赢,那么,就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暴力后果。轰轰烈烈的拆迁如此,城市管理如此,环境保护如此,“左右之争”也能如此。
在公权与知识界首先践行非暴力的背后,更需要教育领域的公民意识培养。如果我们的教育从小就缺乏“爱”、“宽容”、“尊重他人”、“谦逊”、“责任”这样一些人的教育,很难想象孩子们长大将远离暴力与戾气。
孩子站立的地方,就是中国站立的地方;孩子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中国就将呈现什么样的性格气质;孩子的心中充满阳光、理性与爱,中国就将远离戾气升腾、告别暴力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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