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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李昭的“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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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很多年轻的中国人结婚前要约法三章,签订婚前协议。其实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那时的小夫妻结婚就已经流行婚前协议了,请看看胡耀邦的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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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和李昭相识、恋爱是在1942年,这一年,胡耀邦27岁,李昭不满21岁。

一个月明风清的夜晚,胡耀邦和李昭在延安郊外畅谈心曲。“李昭同志,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来到革命圣地延安,共同的理想和事业,是建立家庭的基础,你说对吗?”胡耀邦富于哲理的倾吐,打破了夜晚的沉寂。李昭沉默片刻,她才鼓起勇气道出了自己的心声:“耀邦,我了解你,你才华横溢,作报告时生动感人,对事业执著追求,对党无限忠诚,襟怀坦荡,你是一名年轻有为的高级干部,可我……”她的话似涓涓清泉,戛然而止。“你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负的女大学生,来到延安,刚到入党年龄,就成为党的一员,在漫长的革命征途上,让我们携手共进吧!”胡耀邦坦诚的话语,在李昭心灵深处激起幸福的波澜。

胡耀邦发自内心的表白,是为自己立下的海誓山盟,他一生都实践着自己的誓言,始终坚贞不渝。

结婚前,两个人约法三章:一、首先是志同道合的同志,然后才是生活的伴侣;二、建立小家庭后,不忘共同的事业,不忘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大方向;三、能经受住各种严峻的考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携手共进。

这三条约定,在他们以后漫长的、共同生活的48年里,自始至终都被非常完美地遵守着。

水到渠成,瓜熟蒂落。1942年冬天,胡耀邦和李昭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不久,他们的大儿子就出生了。

在当时延安盛行的男女平等的风气之中,为了表示夫妻相互间的尊重,他们约定,如果生了儿子就随父亲姓胡,而生了女儿则随母亲姓李。以后,他们也确实履行了这个约定。

胡家子女分别为长子胡德平,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次子刘湖,华润集团常务董事,副总经理;三子胡德华,上世纪90年代从中科院软件中心下海,投资项目囊括科技开发、植树造林、填海造地;小女李恒(满妹),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某外企高管。

按约法三章,儿子随胡耀邦姓,长子名胡德平,而次子怎么没有随父姓呢?原来胡耀邦的第二个儿子是送了人,随养父的姓。那是1945年冬,胡耀邦担任冀热辽军区政治部主任,将赴前线作战。李昭态度坚决,也要求同往参加战斗。无奈,胡耀邦夫妇将未满40天的次子,送给了陕北老乡刘世昌。小儿子刘德发说,“父亲只提了3个条件:一是不要把孩子再转送别人;二是将来要让孩子上学;三是让他自由恋爱。父亲坚持让孩子随老乡姓刘,老乡采取了一个折中方案,就叫刘湖(胡)了”。

前文说胡耀邦小儿子是胡德华,怎么又说是叫胡德发了呢?这里有一个老师改名的故事,胡德发在北京上幼儿园时,由于德发的“发”繁体字太难写,幼儿园老师自行将其改为胡德华。

1952年,胡耀邦夫妇终于在四川南充迎来小女儿的诞生。

“家里人特高兴,外婆说孙儿、孙女都有了,满足了,就给小妹起名满妹。”满妹直到参军时才起名李恒,随母亲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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