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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妈妈”不认可撤销劳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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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被害人母亲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10日经复议被依法撤销,重获自由的唐慧目前回到了永州家中。提到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撤销决定的理由,唐慧并不认可,因为“对事件的性质认定并未更改”。

8月11日17时许,备受关注的湖南“上访妈妈”唐慧从长沙回到已离别9日的永州家中。

唐慧一家租住在一栋楼房的二层,每月200元租金。房屋陈设简单,白蓝相间的布窗帘挂在窗边,梳妆台的镜子裂开了一条缝,简易衣柜靠墙摆放,摇头风扇努力地给闷热的房间送来些许清凉。

在和女儿一起生活的房间里,唐慧“心情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能和关心我的媒体朋友和律师在一起,难过的是很快就要和大家分离,就要留下我一个人。”唐慧话语轻柔,一双眼睛布满血丝,噙着泪水。

非常“讲究”的唐慧此前一直留着齐腰长发,因为这次劳教被剪成齐耳短发,“当时心痛地哭了”。

对于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销永州对唐慧劳动教养决定的理由,唐慧并不认可,“对事件的性质认定并未更改”。

虽然如此,但是唐慧还是决定耐心等待一个圆满的答复。

在贴着对联“福旺财旺运气旺,家兴人兴事业兴,福瑞连年”的一个房间里,唐慧说:“这段时间,我接到很多好心人的信息,希望给我女儿捐款。感谢大家的好意,我不想接受大家的捐款,我想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我有能力,我要自己赚钱养活女儿,我还要尽量多赚钱帮助其他的孩子。我谢谢各位好心人的帮助,大家可以把这些钱送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我会好好生活!”

永州11岁幼女乐乐(化名)遭强奸、被逼卖淫,其母唐慧因上访于今年8月2日被处劳教1年6个月的事件一度引发举国关注。中共官媒新华社也刊发评论,质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怎能这样对待人民?”

8月7日唐慧提起行政复议后,10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永州劳教委对唐慧劳动教养的决定。撤销的理由,公开信息显示:

“经查明,唐慧在其女儿乐乐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鉴于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针对上述理由,媒体和众多网友表达出同样的质疑和不安:针对同样的公民行为,在对其定性不变的情况下,竟可以作出结果迥异的处罚。劳教决定腾挪空间之大,或许才是更值得持续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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