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已于八月十四日早晨在重庆沙坪坝区覃家港镇童家桥村被公安民警击毙。至此,中国公安部门为期八年的追凶之路终于结束。周克华在2012年八月九日最新作案到被击毙经历了七十个小时。这次周克华这个惯犯终于没有逃脱警方的追捕。
周克华在最近的八年时间内,重大抢劫和杀人作案八次之多,打死打伤十多人,在警方追捕下屡次逃脱,他为什么如此神勇?或者,中国大陆的警方太无能?这…就周克华这个人来讲,我无法说得很确切,甚至没有发言权;因为我了解的资料太少。读者看到这会冷笑:那你在写什么呢?我是说,周克华的“神勇”和警方的“无能”有点必然性。就算是美国的警方,面对这样的杀手恐怕也显得“无能”。大家还记得2002年十月,发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连续杀人案吧?那是两个黑人干的,同样令美国警方焦头烂额;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十几个无辜民众被打死打伤,整个美国首都人心惶惶。
让我们先看看周克华“神勇”的必然性。
周克华,男,汉族,1970年人,系重庆市郊区农民,初中毕业后在外打工谋生。1985年时,他曾经因调戏妇女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十四天。当时他十五岁,这让我有点疑惑。他曾和妻子经营中巴,但总受各方盘剥而愤懑。他1997年因私带枪支被劳教一年。据熟悉他的人称,他被放出来后便性情大变,或许他从那是起就有了报复社会的心理。从2004年4月起,周克华开始走上罪恶的持枪抢劫杀人的犯罪道路。后来他又因贩卖枪支被判刑。
有关他的不断犯罪到底是否属实?这大概谁也说不清;但周克华从违章被扣车、离婚、私藏和贩卖枪支屡次坐牢后,面对生活的道路如此,他开始走上反社会的道路,成为一个抢劫杀人惯犯是有前因后果的。他每次坐牢出来,其犯罪行为就变得更凶残。据媒体介绍,2000年前后,警察在周克华房间内搜出子弹,这意味着什么谁都清楚。
周克华玩儿枪。2004年周克华在重庆第一次作案时,警方指出嫌犯所用为一把仿“五四”式手枪,而南京警方公布,嫌犯用的是缅甸制“五四”手枪及过期子弹。本次重庆犯案,警方公布劫匪使用仿“五四”式手枪。“这些资料显示周克华对枪支非常熟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侦查学专家告诉记者。他有好几把手枪。每次作案出手就是想要对方的命。我看他是“活着干,死了算”的主儿,而且屡屡作案得手,不但让他更加丧心病狂,而且也知道,自己是罪大恶极的,如果被擒肯定没有活路;这就让他更加凶残,不顾一切;您也可以说这就是“神勇”。
而广大的公安干警呢?从拼命心理上肯定是周克华占上风。另外,周在暗处,公安干警在明处,动起手来明显吃亏。再加上干警平日训练差,素质还真有待提高。比如这次击毙周克华。如果是美国穿制服的警察,他们发现重大嫌犯后,首先就迅速地掏枪要对方听从警方的命令。然后是搜身,盘查证件,以识别到底是不是要抓捕的重大嫌犯。这样做的好处是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毕竟生命是宝贵的。您看我们中国的警察,已经判断那个人可能就是周克华了,还不赶紧掏枪让对方就范;结果还是周先掏枪射击。还好,对射中他被警方击毙。
多危险呀!差点又让两名干警遇害。而且,周被打死后,很多情况就断了线。周在八月四日在重庆作案,七十个小时后才被击毙。他在重庆市区到底在什么地方藏身,到底有没有同伙?中国警方太需要这些资料了。然而他被打死了。这方面不多说了,反正咱对中国警方的情况也不了解。
有关周克华为什么显得“神勇”,我还想举1983年有关“东北二王”的恶性连续杀人案的例子。“二王”是沈阳人,名王宗方、王宗玮,为兄弟二人。“二王”作案杀人是年初,案发后逃脱后,中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鄂、湘、赣、皖、豫等南部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当年九月十三日二人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当地军警配合,于九月十八日将“二王”击杀。历时半年多,这一期间有二十多公安干警和解放军官兵以及无辜民众被打死打伤。其实他俩就几把手枪。之所以屡屡得逞,一是他俩凶残,二是他们在暗处。
在说说2002年十月发生在美国首都的连环杀人案吧。这是四十一岁的约翰·阿伦·穆哈默德和十七岁的约翰·李·马尔沃两个人作的案。这两位黑人开着辆破旧的汽车,用一杆很好的狙击步枪伺机开火,自十月二日开杀戒以来,三周内连续作案十三起,十多人不是命丧黄泉就是受重伤。华盛顿地区居民不寒而栗。
不断出现的枪击案的出现让美国警方恼怒万分,可他们总也找不到罪犯确切的线索,真是苦闷透了。自十月二日杀手首次露面以来,警方调查人员似乎只有充当“马后炮手”的份----哪边又杀了人,就往哪边赶。这支“马后炮手”的队伍庞大之极,有华盛顿周边的地方警察、联邦调查局侦探、美国司法部特工、联邦烟酒和火器局探员,甚至还有保护总统和国外来访首脑安全的联邦特工处的秘密特工。他们像“没头苍蝇”不说,还被凶手奚落,“如果你们一开始把注意力放在如何避免枪击案的发生上,而不是逮捕我的话,那最近的五名受害者就根本不会死。”
最终,十月底的一天,两个罪犯终于落网。其实这是个巧合。在70号州际公路外的一个停车休息点上,有一位卡车司机罗纳德·兰兹正在收听最喜欢的广播节目,碰巧听到了广播中描述蓝色Caprice轿车(罪犯抢手驾驶)的情况。兰兹向车窗外一看,正好看到了那辆轿车。他立即打了911电话报警。这时是午夜。与此同时,休息点的管理员拉利·布兰克正和另一个人正坐在自己的汽车里,他们也看到了蓝色轿车。他们也拨通了911报警电话。他们是不停地拨打911,简直都喊叫起来。终于,第一名警察赶到,兰兹和其他卡车司机用车堵住了休息点的出口。两小时后特警们终于赶到了。他们包围了那辆车子,蹑手蹑脚地上去一看,两名罪犯正在酣睡。他们忙活了三个星期了,也是疲劳得要命,所以开到这个停车休息站后就一下子睡了过去。就这样罪犯束手被擒。
罪犯太“神勇”,警察太“无能”?我也替为这个恶性案件忙得团团转的美国警方难堪。但我们最好不要这么武断地下结论。不管怎么说,这场噩梦终于结束,大家都松口气。这次周克华的被击毙也该让重庆的人们松弛一下绷紧的神经。
最后想说一下为什么穆罕默德变成了杀人狂。他原本不叫穆罕默德,后来皈依伊斯兰教后改的名,原名威廉姆斯。他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家庭很不稳定,在他的妈妈去世、爸爸不辞而别之后,他的爷爷把他拉扯成人。威廉姆斯曾参军。他总不服从命令,在伊拉克作战时,他甚至有内奸的嫌疑;但他是个神射手。“9·11”惨案发生后,他的邻居们曾经听到过他赞扬“9·11”劫机犯们,称他们做事的效率太高了。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一塌糊涂。他退伍后弄过几个小买卖,都以破产告终。自从他有个继子约翰·李·马尔沃后,这两个人就到处在游荡,谁也不清楚他们在干什么。看看,我们就不用再多说别的什么事情了吧?这就是为什么他有强烈的反社会情绪,后来成为“神勇”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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