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妓女以历史悠久,可述者多,又以其历来为黑暗社会一面,故其行为语言,自成一种习惯性的特殊系统。换言之,妓家之名词术语,不同于一般社会,自成一特殊的风格。如明代妓女流行一种切口黑话,流行于黑社会。《金瓶梅》一书引用甚多,语言学家或可了解其意义。举例详见《金瓶梅》第六章,此篇所述,就妓家在习惯上的称谓、句词都有举例。

“妓家”一词,是旧日声色卖艺的总称。这是一个笼统的名词,其间分野很广,不可作为“卖淫”的代词。其中有许多是并不出卖肉体的。亦不必说成是一种“贱业”的共词,有些妓家则又富埒王侯,不但凡俗伧父未敢问鼎禁挛,甚至连些七八品的地方官亦须仰承颜色,奔走门下。必须理解的是,今日妓之一义,与古代妓家不宜等量齐观。但又不能把它看得太神圣,像过去扫眉才子,慧业文人般肉麻当有趣,与妓女“和诗赠答”,才算风雅的名士。
自汉代以来,由于时、地的不同,妓家的名称因之而各异:
一、伎:与妓通,歌妓、女妓等,亦作姬,以表示敬爱。
二、倡:与娼通。
三、娼:妓之俗称,应指未有技艺,仅卖肉体者,故有“娼门”之称。
四、婊:谓娼妓,本作表子。《如义考》:“呼娼家为婊子。表,对里之称;表子,犹言外妇,亦作婊。”
五、倚门:《史记》:“刺绣文,不如倚市门”。
六、卖笑人:《南宋市肆记》:“靓装迎门,争妍卖笑”。
七、神女,原出于《入蜀记》,后人用来称作妓女。如李商隐诗:“神女生涯原是梦”。
八、风尘女:《后村诗话》:“汴妓蔡奴,元丰中命待诏白图其貌入禁中,绍兴中,潘子贱题其传神云,嘉祜风尘中人亦如此,盛哉。”今称妓说是堕落风尘,在宋代已有此语。
九、烟花女:黄滔诗:“塞上无烟花,宁思妾颜色。”
十、火炕中人:语出《妙法莲华经》。
十一、窑姐:北方人妓家之称。
十二、半掩门或“半开门”:北方土娼之贱称。《扬州画舫录》云:“官妓既革,土娼潜出,如私窠子‘半开门之属,有司禁之。’”
十三、此外还有“破鞋”、“东洋车”、“上坑奶妈”,皆妓家之恶称。

古代妓家大体上分“官妓”与“私娼”两种。都算合法的营业。然在性质上又有不同的各种称呼:
(一)从“服务”地点上分有:旧院、妓楼、青楼、妓馆、勾栏、平康、北里、河房、河船、灯船等。
(二)从音乐演奏上分有:
(1)教坊:乐户统于教房司,司有一官以主之,有衙门、公座、人役、刑杖、签牌之类,亦有冠带,但见客则不可作楫打躬,算是妓户管理单位。古代妓家管理极为严格,教坊演唱节目单,谓之院本。妓家献唱,必先呈递院本。不过,院本的变化亦大,宋元明清各有不同的面目。
(2)“乐户”:妓家之代称,如清末上海一地特盛,故《白门新柳记》云:“沪之北里在洋泾浜者,不啻数千家”。而“乐户”自隋炀以来,即列入朝廷有专人管理。
(3)“女乐”、“女闾”,历史特早。
(4)“曲中”旧院的一般称呼。
(5)“黎园”、“雅部”、“法部”、“法曲”、“清音小部”、“祠部”,此皆后代戏剧前身,其中除“清音小部”为清唱不登台外,余皆粉墨上台。古代妓家必以此为号召,其中“法部”为“威武南巡之所遗”,(见《板桥杂记》。
(6)“华林班”,宋时一种清唱的戏班,所谓“清曲南词,十番锣鼓”。
(7)“说书”、“女评书”,以说演义故事为主,前者不用乐器,男女性皆有,后者则完全是女性。但清末民初之间,北方的盲人,亦以弹奏评书为谋生方式,有人云所谓“乱弹”之遗留,或云“乱弹”是指地方戏,与“昆腔”相对而言。
(8)“女优”,妓家雏妓之谓,如《续板桥杂记》云:“河亭设宴,向止小童歌唱(此明人制阅《金瓶梅》可知),佐以弦索笙箫。年来(指清时)教习女优,凡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声容并美者,派以生旦,各擅所长。妆束登场,神移四座,缠头之费,十倍梨园。”
(9)“南曲”,“南曲”盛于明末,即今所谓昆曲。如,田边著《中国音乐史》。
(10)“烟花部”,此指河房灯船女妓。钱牧齐《金陵杂题》绝句。
(三)从妓家性别地位上分有:
(1)“女冠”、此为“女道士”别称。
(2)“校书”、“书寓”、“女史”,典出唐妓薛涛,以校书女宫而为之尊称。转变而有“书寓”之名。
(3)“男伶”,在古代伶人全以男性粉墨登场,旦角尝亦眉目传情,尤其演黄戏潘金莲、纺棉花、钉缸等戏,颇能颠倒众生。入清一代,官场中又有禁止嫖妓的政令。于是进而捧戏子,狎旦角,成为一时风尚。名士们又推波助澜,雅好此道,遂有“相公窑子”之事,不由正道而专行后门,亦乃大行其道。民国初年,此风犹存,迄抗日胜利始见戢止。而军伐狗肉将军张宗昌特好此道,梅兰芳演堂会戏,强令花符应召,此又为近世熟悉的掌故。
(4)“杂伎”、“娈童”、“嬖人”、“狎客”等。“欢喜团”见《秦准书舫录》,分桃断袖之癖,在中国有较古老的历史,故以上男妓名异而实同,与“男伶”是同一系统。本文以古代女妓为主,故不多述。
(四)从妓家帮派上分有:
(1)“苏州帮”,吴浓软语之苏州帮,妓家中名妓最伙,花国独为魁首。明清之后的妓家亦以仿习苏州语成为一时的雅尚,此于民国初年犹然。如《白门新柳记》。
(2)“扬州帮”,仅次于苏妓,如《竹西花事小录》云:“广陵为鹾运所在,虽富商臣贾,回异从前。而征歌选色,习为故常。猎粉渔脂,寝成风气。闾阎老妪,蓄养女娃,教以筝琶,加之梳,精解呕,即令倚门。说者谓‘人人皆玉,树树皆花’,当非虚妄……”
(3)“广东帮”,亦称“粤帮”,明清时,粤妓多以天脚为识别标帜,外江客及洋人多接纳之。以其在京沪语言隔阂,惟外交娴习故。
(4)“本地帮”及其它,古代妓家此辈受苏、杨二帮势力排斥,似花国地位处于劣势,难登大雅,然亦有例外者。
(以上所谓分帮只就明清人观点,仅京沪一地而言。当然在北方如平津一带也有妓帮组织。)
(五)此外妓家等级极为严格,品藻不同地位各别。名妓尤须有较高的艺能才华,风华绝代之姿,及高贵气质。须有极大的排场,豪华的装饰等……
总之,我国古代妓家传统流俗名堂多,不可尽述,先写此为止,要细写似乎可编一部辞典,作为“工具书”。列入图书馆,摆在开放书架上,供千万学子研究,以至社会历史写作著述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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