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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文案首开庭 扁作无罪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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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检署22日首次开庭审理前总统陈水扁被控“侵占国家机密文件案”。律师转述,陈水扁向法官表示,自己是用意志力陈述,其所委任的律师团队将为陈水扁作无罪答辩。

8月22日报道,陈水扁被控于2008年3月总统大选后,指示幕僚,将执政8年期间国安会、国安局、国防部、外交部及调查局等单位提供的重要文件,全数打包运往位于台北市馆前路的卸任总统办公室。遭特侦组依“侵占公物、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文书及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起诉。

因全案牵涉“国家机密”,庭讯未公开。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庭后表示,陈水扁变瘦又变黑、精神状况差,思绪及表达不如往常有条理,且常重复字词,扁22日全程坐着陈述,并向法官表示自己是用意志力在陈述,要捍卫自身清白。

另一位委任律师洪贵参指出,卸任总统办公室属于公务机关的延伸,应认定为广义的公务机关,而且陈前总统将相关公文带走是可以销毁的,本身并无所谓侵占问题;他质疑,“为什么不销毁就是侵占?”因此,会在法庭上进行无罪答辩。

22日庭讯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至下午约1时结束,石宜琳指出,由于陈水扁身体状况不佳,法官谕知未来开庭以半天为原则,基本上不超过中午12时。法官于庭末谕知全案于10月17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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