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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将“无邦交国”驻外代表改称“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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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交部日前修正通过“驻外人员对外名义与加衔要点”,拟将派驻“无邦交国代表”职称改为“大使”、“副代表”职称改为“公使”。发言人夏季昌表示,此变革是为提振驻外人员士气,并简化统一对内职称;对外仍维持原代表等名衔,“对外关系一点影响都没有”,并不会引起驻在国抗议,希望各界莫过多揣测。

台湾当局在2012年2月修改通过“驻外机构组织通则”,授权台外交部统一驻外馆长、副馆长职称,并对“邦交与无邦交”派驻机构人员职称一并统一,完成若干组织整并工程。其中,通则也授权台“外交部”得给予驻外人员适当名义对外或予以加衔,以提升驻外人员士气。因此,台湾外交部日前修改相关要点,拟将“驻外代表”、“副代表”对内职称皆改为“大使”、“公使”。

因此项变革一改过去几十年来“外交”惯例,引发外界担忧,恐引发驻在国抗议。对此,夏季昌表示,台湾外交部是为整并驻外单位职称、升迁等机制,才会统一“邦交与无邦交国”驻外机构职衔;未来“无邦交国代表处”的“代表”、“副代表”对内将改称“大使”、“公使”,但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并不会影响“对外关系”。

此外,台湾外交部日前修正的“驻外人员对外名义与加衔要点”中,增设“邦交国大使馆副参事”一职,职等等同“无邦交国代表处的副组长”、“办事处为组长”,约为11职等。由于“副参事”也是国际先例,也引发争议。

夏季昌解释,由于过去在“大使馆”部份,有“大使”、“公使”、“参事”,皆为12职等,往下就是10职等的简任秘书,缺了11职等的职位,因此外交部才会在这次组织整并时,一并将升迁、官职调整得更完整,包括美国、西班牙等“驻外使馆”,都有“副参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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