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邹恒甫回应北大起诉其侵犯名誉权 该上法庭

声明:本文转载自 「山东商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针对“侵犯北京大学名誉权”立案的消息,昨天凌晨,邹恒甫在网上回应称“为揭露和尽量消灭教育界的腐败和淫乱,作为中国经济学教育和研究第一人应该上法庭”。记者随后通过微博私信等方式联系身在美国的邹恒甫,但均未得到他的回应。

文章配图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瑛。刘瑛称,按照惯例,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方,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之内提交答辩状。立案后一个月内应进行开庭。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期限过后举证,法院将不会接受。

背景:

8月21日早,邹恒甫爆料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

8月31日北大宣布要起诉邹恒甫。前天下午,海淀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一案“经我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于2012年9月7日立案”。法院方面拒绝透露起诉书的具体内容。

昨晨1时43分,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作了简短的回应。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