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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派出所所长伙同流氓轮奸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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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一则名为《派出所所长伙同地痞逼我吸毒后将我轮奸》的网帖在网上广为传播。发帖人称,两年前一位名叫李洪娜的内蒙古女孩被辽宁盘锦市某派出所所长伙同当地地痞流氓轮奸。昨晚,盘锦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已就网帖内容组织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网帖称,2010年12月10日,内蒙古女孩李洪娜被辽宁盘锦市某派出所所长伙同当地地痞流氓轮奸,并遭到殴打被迫吸食冰毒。此后,李洪娜及家人遭遇包括办案民警在内的多方刁难和死亡威胁。发帖人自称是李洪娜的男友,因在生意中曾遭相关当事人敲诈,双方产生矛盾,对方由此怀恨在心,并最终导致事件发生。

如果这一事件真的属实,那实在是太可怕了,派出所所长和地痞流氓居然能混到一起,狼狈为奸,做出这么龌龊的事儿来,令人不可思议,他的胆子是不是也太大了点。作为人民警察,作为一个派出所所长,理应是正义的化身,站在老百姓一边,有责任来保护公民和弱势群体,可他非但不去维护社会治安,为人民服务,却反其道而行之,伙同流氓地痞轮奸一个柔弱女子,并殴打受害者吸食冰毒,这不是执法犯法,以强凌弱,欺压公民,罪大恶极吗?另外,受害当事人李洪娜及家人还遭遇了包括办案民警在内的多方刁难和死亡威胁,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重重矛盾和仇恨,暴露了当地执法部门存在的哪些需要反思的问题,真是令人震惊的很。

虽然,这一事件还只是当事人的一面之词,但笔者相信这绝不会是空穴来风,警方也在介入此事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当前的社会,社会各阶层多种矛盾对立严重,尤其是老百姓和官员之间以及基层执法者之间的矛盾层出不穷,因为种种利益纠葛,发生摩擦碰撞现象时有发生。但是,像这样的恶性事件行为,显然已经不是普通的社会治安事件这么简单。根据网帖的描述来看,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报复行为,攻击行为,而且手段恶劣残忍,事态严重,甚至有黑社会犯罪色彩,希望警方要严肃对待和处理这一事件,公正公平执法,绝不要因为是同行犯罪,乃至他是派出所所长而姑息包庇。

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很相信当今法制时代公平正义的存在,对于少数犯罪分子的猖狂恶劣,自然是个体蛀虫在作怪,只要对他们严加法纪,秉公处理,相信会得到广大老百姓的支持。而最让人担忧和痛心的就是执法者不能秉公执法,知法违法,明知故犯,这将严重伤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执法者的形象,加剧社会诚信危机,更会让老百姓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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