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其中叛逃和滥用职权两项控罪因涉及国家机密,已于17日闭门审讯。
9月18日对王立军案的媒体通报会称,王立军的4项罪名中有3项被指控“严重”或“特别严重”,受贿数额也高达305万元人民币。同时检方也指出王立军在自首和侦破谷开来杀人案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对他减轻处罚。王立军对起诉指控其所犯的四项罪名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据媒体报道,王立军的律师王蕴采在法庭上为王立军作了罪轻辩护,提出5点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王立军减轻处罚。
1、王立军徇私枉法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薄谷开来故意杀人的问题,对侦破该案有重要贡献,其徇私枉法罪系主动投案,应视为自首。
2、王立军叛逃系事出有因;所犯叛逃罪,系犯罪中止;叛逃后自动离开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并如实供述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
3、王立军犯滥用职权罪不属于情节严重。
4、王立军犯受贿罪情节较轻。
5、王立军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
不过,根据通报情况,检方在法庭上也指出了王立军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重建档案、调查补证、保留物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积极协助复查,为公安机关侦破该案起了重要作用,可以对徇私枉法罪酌情从轻处罚;犯叛逃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揭发了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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