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现场。

图为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图为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王立军在法庭上。

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图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庭宣判后,旁听群众走出法院。

法庭宣判后,几名女子走出法院。

法庭审判后,几名女子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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