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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长毛认非法集会轻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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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五名社会运动人士24日承认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今(25日)早在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500港元(折合150欧元)。由于判罚不涉及刑期,新当选的立法会议席不受影响。

    案情披露,俗称「长毛」的立法会议员梁国雄,2011年「七‧一」游行后与一群社运人士在7月1日深夜至7月2日凌晨期间占据金融中心部分马路,警方拘捕约百人,包括一名实习记者,最后控告其中八人,指他们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两项罪名,而长毛和其中五名社运人士承认控罪,余下两名被告否认控罪,但接纳控方提出签守行为一年的建议,获撤销控罪。

    法官量刑时指出,事发当日为假日,而中环并非民居,对社会的影响较轻微。此外,该集会亦并非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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