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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罪有应得 必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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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9月28日公布薄熙来“罪行”并对其给予“双开”处分。官方媒体新华社同时发表署名“郑言”的评论文章,指薄熙来践踏党纪国法,落此下场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要“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这篇题为《任何人践踏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厉惩处》评论文章指,中共中央对薄熙来的处理决定“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文章说,薄熙来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的指示,但他却擅权妄为,我行我素,严重违纪,受到严肃查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评论指,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再次证明,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无论职务有多高、影响有多大,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文章警告,领导干部更应该做到纪律面前谨慎、谨慎、再谨慎,不越雷池半步,尤其不能认为自己地位高、影响大而藐视党纪国法、违反党纪国法、践踏党纪国法。“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凡在党纪国法面前肆意妄为者,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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