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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波及面继续扩大 重庆法院系统遭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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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公安系统遭遇人事地震后,薄熙来效应再度扩大,波及到检察院和法院系统。2012年9月27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重庆市法院系统人事进行大幅度任免,涉及四级法院,免职、降职16人。此外,检察院撤职1人,并免去负责监察的徐海荣重庆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薄熙主政重庆期间,除唱红歌以外,他在重庆最令人瞩目的一项政策就是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有数万人在“打黑”行动中被捕,至少12人在仓促审判后被处决。而从打黑运动一开始,外界就一直批评这场运动中存在粗暴执法、审判走过场、非法没收财产、刑讯逼供,甚至谋杀等问题。薄事发后,很多人向重庆各法院申请案件重审,并声称在薄任内遭到了不公平的审判。

《晶报》记者黎勇2009年一篇记录打黑背后却被毙掉的新闻稿中记录道,黑社会团伙系列案件开审之后,法院部门组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每一场庭审之后再邀请这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听取他们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庆相关法院的官方网站新闻稿称,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这些意见与建议,“合议庭将在评议案件时予以参考吸纳”。法律界人士立即指出,法院合议庭成员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对法官具有投票权的人大代表直接就具体案件发表看法,被指严重违宪,干扰法院独立审判。

而今年6月29日,因将薄熙来等骂成“一坨屎”而被判劳教一年的重庆市民方洪得到了平反,重庆第三中级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宣判,确认原告在微博上讥讽薄熙来不属散布谣言,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违法。此事似乎使民众看到了一些重庆敢于正视“黑打”的转机。

报道称,会议免去

徐海荣

的重庆市监察局局长职务。而在今年6月22日的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一次全会上,徐海荣刚刚成为新一届重庆市委常委。此前,他曾经担任过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会议还免去

宋令友

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亚林

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克强

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樊非

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卢君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丹丹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胡永强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陈中林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健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竣格

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昱、汪和平

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莫宗永

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桂英、甘健

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陈锡钟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世权、何安

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撤销

罗鹰

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任命

李维超

为重庆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

张晓川

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喻志强

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赵虹

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尹洁

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克强

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樊非

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丹丹

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陈中林

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立新

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远、陈忠、张远驰、熊皓、刘文胜、张耀云、章兴东、王永军、张静

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维彬、邓光荣、钱美珍、朱军、王美玉

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李德斌、阎九春、黄心刚、汪永凯、熊圣辉

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唐漫江、董建波、陈波、秦江泽、聂美焱、陈林中、陈松、瞿庆鸿

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陈永忠、袁小华、龚农、田华

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余怀琼、唐斌、柴冬梅、贺唯、张毅、谌能、肖颖

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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