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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表达的是“一族两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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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进党前主席谢长廷此次访问中国大陆,就两岸定位分别提出“宪法共识”与“宪法各表”的用语。“宪法共识”与“宪法各表”这些表述方法仍然模糊,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两岸统合学会理事长张亚中日前发表文章,探索谢长廷对于两岸定位的真正主张。

在出席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座谈时,谢长廷强调两岸交流不能继续“搁置争议”,也不能再“负面解读”彼此互动,唯有面对、处理、超越争议,彼此才有可能往上飞跃成长。在这次座谈会中他首度在大陆抛出“宪法共识”用语。

在与国台办主任王毅见面时,谢长廷说,民进党不承认“九二共识”,但他认为,1992年会谈精神就是“宪法共识”,并提出他的主张“宪法各表”,作为替代方案。“宪法各表”,即各自用“宪法”来表述自己的“宪法”秩序。

我们同意两岸的确应该从“搁置争议”走向“寻求共识”,但是谢长廷“宪法各表”的“宪法共识”主张是否能够形成两岸共识?

从谢长廷在探亲祭祖时的谈话可以看出,他是同意两岸同属有着同样中华文化与血缘的中华民族。谢的“宪法共识”是希望两岸均能接受或默认彼此的“宪法”。谢的“宪法各表”是希望北京容许两岸对各自的“宪法”可以自行解读。

由谢长廷到目前为止的谈话可知,现阶段谢长廷要表达的两岸定位是“一族两宪”。

“九二共识”的基本精神有三点:一、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二、两岸均以追求国家统一为最终目标;第三、在对“一个中国”的定义上,台北主张“一中各表”,北京针对事务性协商采“一中不表”立场。在与王毅会晤时,谢长廷只说不承认有“九二共识”的说法,但是并没有说出不承认“九二共识”三点中的哪一点。谢长廷认为应以“宪法各表”取代“九二共识”,我们也想了解,上述的第一、二点是否属于谢长廷所说的“宪法共识”?

要检视谢长廷的主张其实很简单,他只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即是否坚持“一个中国”?是否同意整个中国的主权不可分割?如果谢长廷明确回答为“是”,那他的“宪法共识”主张最多可以归纳为“一中两宪”,如果他模糊回避,或只主张单一主权(主权互不承认),那他的“宪法各表”最多只是靠近了国民党的“一中各表”,如果持否定看法,或坚持两岸为相互独立的主权,那么他所有论述的结果与“一族两国”并无差别。

自1994年起,李登辉就已经放弃了“九二共识”,改以“一族两国”(两岸同属一个民族,分别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主权独立国家)做为两岸的政治定位。

在李登辉眼中,已经没有“一中”所涉及的主权概念,改将“一中”为历史、地理、文化与血缘上的“一族”概念。1999年李登辉以“特殊国与国”(“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民族内的特殊关系)表述之。后来陈水扁再将其扩张为“一边一国”(不只是“中华民国”,也包括以台湾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互定位)。

由于目前谢长廷并未接受“一中”,因此他要表达的只能算是“一族两宪”。虽然谢长廷技巧性地将“国”改为“宪”来表述,他仍然可以算做李登辉的信徒。在“一族”为屋顶前提的条件下,“两宪”即是“两国”关系,而且是国际法上的外国关系。坦率来说,这样的论述应无法成为两岸共同接受的定位论述。

任何创造性的名词都必须经过知识的严谨检验。我们拭目以待,谢长廷如何定义“一中”?如何理解两岸的主权规范?民进党在未来的论述中如何面对“一中”?了解谢长廷的“宪法共识”或“宪法各表”的真正意涵后,我们才能回答,谢长廷是否已经改变?会否改变?谢是否能够带着民进党改变?还是谢与民进党均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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