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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章没设置的第一书记为何成“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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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中组部的原主要领导说,改革开放之后,不仅是纪委,不少地方党委也设置了第“几”书记、常务书记、书记等职务,一个重要原因是,“文革”结束后,很多老同志恢复工作,就多设了一些岗位,但“第一书记”是“一把手”,这是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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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曾对媒体回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开始,省委、县委都设有第一书记。

“尽管有这么多的第一书记,但党章中并没有规定设置党委第一书记。”中组部的这位原主要领导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倒是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中纪委第一书记”设置作了规定。那次会议决定重建中纪委,选举陈云为中纪委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王贵秀教授对南方周末记者说,那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举措,陈云要负责中纪委的工作,以他在党内的资历和地位,为他设置了“中纪委第一书记”一职。

这次会议上,还首次设置中纪委“常务书记”一职,由黄克诚担任。常务书记是排在第一、第二、第三书记之后,地位又高于其他副书记的一个职务。

据任仲夷生前回忆,中纪委设“常务书记”后,“常务书记”的概念就变了。此前地方党委也有“常务书记”一职,但专指管“日常事务”的书记,与工业书记、农业书记、文教书记并列,地位并不在他们之上。

中纪委设置地位更高的“常务书记”之后,各地也普遍设立了现在意义上的“常务副书记”、“常务副省(市、县)长”这样的职务,地位高于其他的副职。

这位中组部的原主要领导说,改革开放之后,不仅是纪委,不少地方党委也设置了第“几”书记、常务书记、书记等职务,一个重要原因是,“文革”结束后,很多老同志恢复工作,就多设了一些岗位,但“第一书记”是“一把手”,这是铁定的。

尽管党章中没有规定设置“党委第一书记”,但党的一些文件中,对这个职务还是有所提及。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份文件笼统地使用了“第一书记”的提法,没有明确是指党委第一书记还是纪委第一书记。

文件是这样规定“第一书记”在党内的地位和作用的:“在党委内部,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平等的一员。书记或‘第一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

但同时文件也规定,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或第一书记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和抹杀书记或第一书记在党委会中的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尽管党章没有规定,但实际中是认可了“第一书记”这一职务设置的。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召开,修订的党章中第一次出现了“第一书记”的表述,不过专指中纪委第一书记。第四十三条规定,中纪委的第一书记必须从政治局常委中产生,这为中纪委设“第一书记”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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