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即将召开的前夕,中国人大副委员长路甬祥选择大动作高倡“宪政精神”,受到舆论关注。路甬祥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949年之前,中共曾召开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并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意涵。随后起草制定的大陆宪法历经四部。如今,大陆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1982年通过)的2004年修正版。
今年是大陆《八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国法学会前天在北京召开宪法实施法治论坛暨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会中,路甬祥表示,加快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根本的还是要一如既往地遵守宪法,依宪执政,依宪治国。
路甬祥认为,要进一步发扬民主,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包括在法律的起草、审议等环节,可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人民意见,让各阶层、各群体的诉求都能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充分表达。
路甬祥说,面向未来,要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研究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倡导宪法思维、加强宪法研究、保障宪法实施,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
他强调,要把宪法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路甬祥更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要切实发挥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统率作用,以宪法为依据制定法律,使宪法的各项原则规定具体化,确保国家法制的统一。”
他要求,加强宪法解释工作,既保持宪法稳定,又通过解释使宪法的条款得到正确、统一的理解。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及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纠正一切与宪法相牴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等。
目前,外界对中共批评声音最大的就是并未实行宪政、法治,仍然依靠人治,从而造成目前官民矛盾计划,社会事件频出,因此也有不少人希望这种现象能够在十八大后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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