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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铤而走险的岛屿战略与中国的对策

日本同周边国家的领土之争导致其内外交困,日本政府企图通过“购岛”扭转被动,提升支持率,配合美国,创造实际控制的法理新案例。中国必须及时调整自身的战略和对策,对东海问题和南海问题统筹安排,并给予坚决有力的反制。要放弃维持现状的承诺,向有利于改变现状的方向推进,进一步加强对钓鱼岛的巡航执法,对自身的海洋管理部门加强统合,加大对钓鱼岛维权执法的力度,进行全面或部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领域的反制。

近代日本为了追求领土的扩张,不断蚕食周边地区的岛屿和领土,先后吞并琉球王国,割据中国台湾、澎湖等地,侵占韩国等。这种对外扩张和对其他国家领土的占有并未能使其获得满足,最后走上了发动更大规模对外侵略战争的不归之路。在当今的和平时代,日本仍然在同俄国、韩国、中国等国家争夺岛礁与海洋领土,尤其是想在钓鱼岛问题上获得突破。

日本同周边国家的领土之争导致孤立

日本对与韩国有争议的“竹岛”(韩国称“独岛”)、俄国占领的“北方领土”(俄国称“南千岛群岛”)长期无计可施。韩国执政党新世界党7名干部于2012年6月28日视察了日韩争议岛屿独岛(日本称“竹岛”),引发日本政府不满,日本外务省向韩国抗议,称韩方行为令人“非常遗憾”。8月10日,韩国总统李明博突然登上独岛。日本立即做出强烈反应,双方领土争端骤然升级。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随即声称韩国对这些岛屿的控制是“非法占领”。李明博8月14日与教育行业工作者会谈时提到,“如果天皇陛下打算访问韩国的话,应该对过去独立运动中的遇难者认真谢罪。”日本首相野田佳彦8月17日向韩国总统李明博致亲笔信,在信中对李明博访问韩日争议岛屿“竹岛”和要求日本天皇道歉提出了抗议。日本众参两院先后通过谴责李明博要求天皇道歉言论的决议。韩国则认为,日本首相的亲笔信将韩国的“独岛”称为日本的“竹岛”是对韩国主权的侵犯,不可接受。乃至韩国在8月24日将野田首相的亲笔信退回,不予接受。日韩矛盾愈演愈烈。

俄国近年不仅加强了对北方四岛的防卫,而且,俄国领导人梅德韦杰夫于2010年11月初和2012年7月3日分别以总统和总理的身份视察了“南千岛群岛”中的国后岛。日本只能以“遗憾”表达不满。俄国正在加强对南千岛群岛的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推进2007年~2015年“千岛列岛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加大投资力度,推进机场、港口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对北方四岛一带的开发。8月25日,俄罗斯太平洋舰队的舰艇编队从符拉迪沃斯托克启程前往千岛群岛巡航,巡航期间在南千岛群岛(日本称北方四岛)的国后和择捉两岛停靠,故意显示守卫这些岛屿的决心。同时,俄国国防部还披露了在2014年以前完成加强南千岛群岛军事布防的计划。日本对俄国强化占领“北方四岛”的举措只能表示在“抗议”、“遗憾”等外交辞令方面。但此时的“抗议”和“遗憾”已经显得毫无意义。

实际上,面对日本毫不相让夺取岛礁领土的状况,俄国、韩国、中国三国已经形成联动态势。俄国在“南千岛群岛”上的行动和措施具有明显支持中国、牵制日本的意图和效果。同样,韩国也愿意中俄能在领土问题上强势对日本出击,以便缓解韩国在独岛问题上的压力。日本同三国的这些领土纠纷都和日本作为前殖民主义国家、侵略国家的政治传统有关,并不占道义上的优势,也没有充分的法律根据。如果说俄国曾经在亚洲进行大规模扩张,占领国后、择捉等四岛尚可在历史和法律上有辨析余地的话,在中国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则完全没有历史和法理根据。况且,在日本强硬争夺的领土政策上,俄韩中三国已经出现某种联合的迹象。因此,日本再局限于领土利益而同三国争夺下去,势必在东北亚陷于孤立的状态。

日本国内转换钓鱼岛私人土地所有权政策的由来

进入2012年以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麻烦,企图通过议员登岛、对钓鱼岛四个附属小岛命名、购买钓鱼岛土地、在钓鱼岛海域举行钓鱼大赛等手段积极改变钓鱼岛的现状,为其国内政治服务,并进一步创造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法理案例。

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宣布,打算以东京都政府名义购买钓鱼岛私人土地。次日,日本政府官房长官藤村修说:“日本政府现在是租,但如有必要,是十分可能向购买方向推进的。”首相野田佳彦暗示政府首先要了解东京都和钓鱼岛“地主”的真实想法,暗示可以由日本政府购买,重申政府不排除购买钓鱼岛、使其国有化的可能性。在这之后,东京都继续炒作,设立了一个购买钓鱼岛“土地”的基金账户,以日本国民的捐款作为购买费用,并号召日本国民踊跃捐款。

特别严重的是,从4月中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掀起购买钓鱼岛土地风波以后,7月6日,日本政府高官造访石原,传达了将钓鱼岛本岛、南小岛、北小岛三岛“国有化”的政策。日本政府已开始与岛屿“所有者”谈判。野田首相7月7日也表明了日本政府推动国有化的方针。7月10日,野田首相进一步表示,日本中央政府计划最快将于9月底对钓鱼岛实现所谓的“国有化”。9月11日,日本政府与钓鱼岛所谓“土地权所有者”栗原家族正式签署了岛屿的“买卖合同”,事件发生质的变化。

日本政府和地方官员以及民间势力在钓鱼岛私人土地所有权转换问题上大做文章,动作频频,说明了什么?从石原炒作“购岛”,到野田首相要收归国有的言论,购买钓鱼岛土地的事件被日本和国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日本国内的“购买”谋划不断升级。从日本和周边国家的领土争端来看,这是日本从法理上侵吞别国领土的重要步骤和方法,导致了东亚国际局势矛盾激化的不良后果,日本自身也将陷于孤立。同时,损害中日关系也将为日本的未来投下阴影。

中国捍卫主权的坚强决心与日本对形势的再次误判

从钓鱼岛问题明显可以看出日本在对待与韩国、俄国、中国的领土争端问题上政策有很大的不同。日本对韩国、俄国的岛屿争端,几乎没有插手的余地,只能以很软弱的“抗议”、“遗憾”等形式表达不满;在对待中国钓鱼岛的问题上却分毫不让,顽固而强硬。除了坚持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以外,还对其严防死守,防止中方船舰靠近,甚至还不惜对中国渔民采取拿捕、拘留、撞船等极其强硬的手段,表明其行使对钓鱼岛的主权,以期彻底占有中国钓鱼岛。

但是,中方对于钓鱼岛的政策也已经今非昔比。2010年9月中日撞船事件中,中方因为日本延长拘留中国船长而采取空前强力的反制措施,迫使日本行政干预司法,提前释放了中国船长。此后,中方渔政船对钓鱼岛海域实行巡航,象征性地行使对该海域的管辖权。在今年日本不断挑起损害中国钓鱼岛主权事件的情况下,中国海峡两岸出现了联合保钓的大趋势。2012年7月4日,担任世界华人保钓联盟会长、台湾“中华保钓协会”秘书长的黄锡麟等人驾驶台湾渔船“全家福”号前往钓鱼岛。台湾“海巡署”官方五艘巡逻舰前往护航,最近处离钓鱼岛海岸不到10米,并在钓鱼岛海域展示五星红旗。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已敦促日方不得采取任何危及中国“保钓”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举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钓鱼岛主权,并敦促日方不得采取任何危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方人员的举动。其实,就目前而言,海峡两岸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互动和联动还处于很小的范围之内,而且是在中央政府发展中日关系大局的限制中进行的,并没有真正放手让民间积蓄的强大力量走向联合。而一旦放手的话,与日本对抗的势力将更加强大。

客观上,海峡两岸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互动和联动将有利于改变日本侵蚀钓鱼岛海域管辖范围的现状。日本如果继续推进对钓鱼岛占有的计划,势必会激起中方海峡两岸更为强烈的反弹。如果日方不顾中方的克制和忍耐,而一味采取打破现状,或者从法理上改变现状的政策,中方必将采取强力反制措施。

日本推动钓鱼岛私人土地所有权转换的目的

第一,弱势民主党政权遭受强势地方右翼势力挤压和裹挟,中央政府企图主动出击,扭转被动。日本地方右翼势力利用购买钓鱼岛和对中国政策问题对日本中央政府施压,企图搞垮民主党的中央政府而夺取政权。以石原为首的东京都购买钓鱼岛土地的真实用意在于给日本政府施加压力,促使日本民主党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对中国采取强硬政策,其更深层目的在于给民主党政权出难题,打击在民众中支持率已经较低的民主党政权和在野的自民党力量,搞乱日本政局,为地方右翼势力崛起夺权并实现组阁作铺垫,为政治上比战后保守主流政治派别更极端的地方右翼势力夺取中央政权开辟道路。这是石原慎太郎主张背后的深层目的。事实上,日本媒体披露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大阪市长桥下彻这三大右翼市长已经在私下活动和磋商,大有二战时期“二·二六”事件前“下尅上”(下克上)的那种社会政治风气。

第二,就野田政府推动钓鱼岛私人土地“国有化”的目的来说,野田政府内外交困,经济低迷,民众不满提高消费税法案与重新启动核电站。与俄国、韩国争夺领土接连败北,颜面尽失后,野田急需要通过强硬推行“购岛”树立威望,提升支持率。尤其是在小泽拉出四十多个议员分裂民主党,民主党力量进一步削弱,不得不依靠与在野的自民党、公明党联合支撑局面的情况下,野田政府急需通过推动钓鱼岛私人土地“国有化”这样一个外交牌,来挽回内政上的失败和困境。日本中央政府本来可以根据安保政策来否定东京都的购买,因为从安保政策的立场而言,关系到国家安保大问题的事情地方政府无权插手。但是,弱势的野田政府不敢对石原及其东京都的这种意图和行为采取强势的否定政策,害怕被石原等右翼力量攻击为对中国软弱,造成国内支持率下降的不利局面,因此,顺水推舟地采取“国有化”政策,以防止钓鱼岛被东京都购买,反过来被石原等要挟。

第三,配合美国的战略重心东移。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打破中日两国原来维持现状的默契,而变为改变现状、积极进攻的姿态,在于配合美国的东亚战略,呼应美国的战略重心东移,应对中国崛起进程中收回领土主权的要求。在中国日益强大的情势下,日本对中国畏惧如虎;美国要实现战略东移,将中国作为主要遏制对手,但自身实力不足,无法形成对中国的强大制约,因此,极力鼓动日本和东亚地区其他国家同中国对抗。日本也愿意追随美国的这种战略,以便为自身赢得特殊利益和好处,保全对钓鱼岛的控制。

第四,恐惧中国夺取钓鱼岛而急于通过“购岛”加强对其控制。面对中国经济实力、军力的迅速增强,日本某些人由过去对中国的反感演变为恐惧,急于通过转换钓鱼岛土地所有权的方式加强对钓鱼岛的法理和实际控制。近年来,日本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挑起事端,钓鱼岛问题一再成为损害中日关系的焦点,说明日本已经没有耐心维持现状。面对中国海洋实力的迅速增强,日本急于先下手为强,强化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而在实力增强的背景下,中国不可能容忍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任何新的损害,因此,钓鱼岛问题已经成为中日关系中难以逾越的重大障碍,将长期阻碍中日关系发展。日本也将因此更加靠近美国,从对中国恐惧和遏制战略需要出发,不仅无法离开美国支持,也将延续携美制中的战略。

第五,推动钓鱼岛土地所有权变更的长远和根本目的是要创造一个日本实际领有和有效控制钓鱼岛的法理案例。日本政府要将钓鱼岛土地“国有化”,表面上认为有利于处理同中国的关系,而实际上,如果从有利于处理中日关系的角度出发,日本政府完全可以以安保政策的大局立场否定东京都对钓鱼岛土地的购买,也完全没有必要实现“国有化”。日本政府之所以在石原和社会右翼势力的压迫下推动“国有化”,既有面对压力软弱的一面,也有在本质上想通过“国有化”实现创造一个实际领有和控制钓鱼岛法理案例的目的,通过这样一系列实际领有的案例,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对钓鱼岛的国际仲裁中最终获得国际社会承认其对钓鱼岛的领有。

第六,实现钓鱼岛私人土地“国有化”,为野田自身执政树立一个青史留名的内政和外交上的成果;同时,日方判断快速购岛容易将中国的反制降至最低。无论野田内阁和民主党如何施政,日本国内国外的政策都难以出现大的起色,野田内阁急于实现钓鱼岛土地国有化,目的是要为自己、本届内阁和民主党执政青史留名。日本首相在下台之前都想要做一件青史留名的事情。这样即使被迫下台,也没有白干一场。对于民主党来说,也积累了对自民党的政治资本。即使民主党在新的选举中失去政权,有这样的资本也会在日本民众中留下口碑,这对以后民主党重新夺回政权有利。

中国十八大召开在即,需要国内保持稳定。野田选准这样的时机,认为在中国忙于内政无暇他顾的有利时机,要尽快推进该政策,中方不会对日本采取强力的反制措施。因此,日本在8月下旬以后就加快了和“岛主”的谈判,同时,也和石原慎太郎秘密勾结和磋商,目的是形成对中国的合力。

钓鱼岛土地所有权转换的效果

野田政府推动钓鱼岛私人土地“国有化”的效果比较复杂,主要包括:

第一,民主党野田内阁已经骑虎难下,进退失据。无论最终是否实现了东京都的“购岛”,或中央政府的“国有化”,都将面临严峻的问题。

如果东京都购买钓鱼岛土地的做法得以实现,石原慎太郎为首的东京都必然会就此对中央政府施压,要求中央政府允许对钓鱼岛进行实际的经济开发和行政管辖,并会在这类问题上不断生事;外对中国显示其“主权”行为,内对野田领导的民主党政府施压,并博得日本国内民众的好感。同时,东京都政府也可能如现在石原所标示的那样,愿意将土地所有权转卖给中央政府,但必然会向中央政府提出包含上述三个目的的各种条件,一方面为了实现自身的目的,一方面会尽可能地给中央政府的“国有化”设置障碍、制造麻烦。

如果在石原压力的倒逼下由日本中央政府购买钓鱼岛,对日本现任民主党政权也将构成严峻的挑战。即在钓鱼岛私人土地所有权实现转移的情况下,中国必然采取相应的强力反制措施,这将造成本来已经比较脆弱的民主党政权对中国外交、对亚洲外交难以开展而面临重大外交失败的局面。其结果将给民主党政权带来不小的冲击,促使其本来已经脆弱的地位更加动摇,有助于自民党重新掌权。

第二,如果日本中央政府设法阻止钓鱼岛私有土地所有权转换,维持现状,必然会被自民党、地方右翼势力等不断指责其对中国软弱,丧失日本国权、国益等,也将给民主党政权威信带来损害。因此,石原慎太郎购买钓鱼岛土地的政治权谋怪招,已经击中了民主党政权的软肋,促使其提前进入了政局飘摇的不稳定时期。

第三,只要日方实现了钓鱼岛土地所有权的转换,就等于在钓鱼岛问题上成功创造了一个实际管辖和领有的法理案例。如果钓鱼岛领土争端将来交由国际法院或海洋法庭等第三方机构裁决的话,这个案例与其他日本创造的法理案例相配合,都会对最终判决产生对日本有利、对中国不利的影响,即第三方裁决机构会因为这些表明日本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法理案例而更倾向于判决给实际控制的一方。当然,如果中国采取军事手段,日本任何创造法理案例的企图和实践积累都将变得毫无意义。

第四,钓鱼岛土地所有权转换将对中日邦交正常化四十周年之际的两国外交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这不仅将使中日关系改善的气氛荡然无存,也将造成中日双方新的矛盾、新的仇恨。在中国采取反制措施以后,如果这种反制措施不够强烈,日本中央政府对钓鱼岛的政策也许会进入相对平稳、维持土地所有权转换以后现状的政策阶段。因此,有声音说日本中央政府购岛,实际上可以遏制日本右翼登岛等行为,从而避免中日争端进一步升级的说法也有一定道理。

但关键是对这种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做法,中国政府不能不采取反制措施,否则,中国民众不会答应。如果中国的反制政策比较激烈,尤其是针对钓鱼岛所采取的应对性措施比较激烈,不排除会促使日本政府向钓鱼岛派驻人员和驻军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中国而言,军事解决恐怕只能成为唯一的选择。

美国的介入问题

造成中日钓鱼岛纷争的罪魁祸首当属美国。中美英《开罗宣言》和后来的《波茨坦公告》规定中国收回台湾、澎湖的领土主权,国民政府在抗战胜利后收复台湾失地。钓鱼岛属于台湾的宜兰县,因此,在中华民国收回台湾之时,钓鱼岛在法律上就已自动回归中国,只是由于当时被占领冲绳的美军管辖。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冲绳移交给日本时,也将钓鱼岛的施政权交给日本,但并没有涉及主权,钓鱼岛主权从法理上仍归中国。从此,由美国引发了中日两国的钓鱼岛领土争端。

日本积极改变钓鱼岛现状的一个重要背景也和美国有关,即美国的战略重心东移,让日本看到了美国重要的核心战略目标之一是遏制与围堵中国。

日本得到了美国的怂恿,通过改变钓鱼岛现状,加强对钓鱼岛的实际和法理控制,积极配合美国对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继2010年夏季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两次表示美国按照“美日安保条约”有义务协防钓鱼岛以后,日本《读卖新闻》宣称,2012年7月9日,美国国务院高官再次表示,钓鱼岛于1972年作为冲绳县的一部分被美方归还日本,并一直处于日方行政控制下,所以是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的适用对象。美国这种支持和偏袒日本的政策鼓励了日本改变钓鱼岛现状的企图。但是,美国的这一政策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从法理角度而言,“美日安保条约”规定美国有义务协防日本管辖下的领土。但是,美国协防日本管辖下的领土必须是日本和其他国家没有争议的领土。而钓鱼岛,不仅在中日之间有争议,而且,在历史和法理上都属于中国领土。美日之间的条约属于双边条约,不能够用双边条约规定对第三国领土的安排,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常识。因此,美日根据双边条约对协防钓鱼岛的解释是违背国际法常识的解释。这种解释本身就是非法、无效的。而“美日安保条约”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协防钓鱼岛,仅仅是模糊地规定了协防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因此,还不能说“美日安保条约”的这种规定无效,而只能说这种扩大到第三国领土钓鱼岛的解释违背国际法常识,甚至是对国际法原理的故意歪曲,和国际法的原则背道而驰。因此,中国要同美国政府进行严正交涉,要求美国收回这种违背国际法原理和常识的解释。

事实上,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对钓鱼岛的态度和2010年的“协防钓鱼岛”的表述已经发生了变化。2012年7月8日,希拉里在与日本政府首脑举行会谈时询问了有关钓鱼岛“国有化”问题,她对该问题有可能引发的中日紧张关系表示“担忧”。这不能不说是美国对钓鱼岛政策的微妙变化。上述日本《读卖新闻》关于美国国务院高官再次对协防钓鱼岛表态的说法并不可靠。因为这是在《读卖新闻》采访美国高官时,美国高官为了应付日本媒体的临时说法,而并非是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正式表态,不具有权威性。同时,《读卖新闻》并没有指出其姓名,说明此高官在接受采访时就不想为其表态负责,而不愿留下或发表姓名。因此,中国方面要认识到,美国政府某些高官的表态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政府要根据国际法原理积极同美国进行斡旋和交涉,要求美国收回既有的表态,不要鼓励日本方面改变钓鱼岛现状,同时,也要收回当年给予日本的钓鱼岛施政权,将钓鱼岛交还到其真正的主人----中国的手中。

中国的对策

面对日本在钓鱼岛和南海某些国家对中国岛礁和海洋领土主权日益严峻的挑战,中国必须及时调整自身的战略和对策,对东海问题和南海问题统筹考虑。可以考虑以下五点原则:一、中国过去不改变现状的政策应该给与充分肯定和赞赏,但是,在对方改变现状的情况下,中国也必须随机应变。二、中国改变现状不能仅仅是对现状改变的复原,而必须在复原的基础上增进中国对主权岛礁的实际控制和管辖,让对方的挑衅、侵吞我方利益的计划,付出不仅没有增进利益,反而比原来还失去了更多利益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使对方受到震慑,并可以产生知难而止的效果。三、中国要对自身的海洋管理部门加强统合,对海监、渔政等船只配备适当用于自卫和反击的武器。就长远的统合趋向而言,将各个主要海洋管理部门统合为一体化的管理机构----海洋武警总队是十分必要的。

四、中国的政策要瞄准敢于挑衅的出头国家坚决回击、坚决孤立之,绝不手软,同时也要有理、有利、有节。五、中国要加强同周边国家,如柬埔寨、泰国、老挝等国家的联系,对其提供强有力的全面支援。六、中国要同美国进行长期的交涉和说明,中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危害任何国家的公海航行自由权利。同时,要求美国重新对“美日安保条约”第5条做出不包括钓鱼岛的解释。七、中国对日本的反制手段可以多种多样。中国不仅可以加大力度派渔政船、海监船巡航钓鱼岛,强行进入12海里,而且,按照军方人士的说法,也可以将钓鱼岛开辟为军事演习的靶场,对钓鱼岛12海里的领海海域进行射击,还可以设立钓鱼岛行政管辖机构等,但不要对小小的岛礁进行炮火导弹射击,避免给日本右翼破坏岛屿环境的口实。八、全面或者部分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领域的反制也可以考虑,但要相对慎重。尤其是经济反制也可能伤害到中国自身。

在此,不得不提醒日本领导人要吸取菅直人内阁前车之鉴,要有大战略、大智慧,而不要斤斤计较、寸利必得。那样,日本不仅无法保住想要占领的岛礁,而且将使日本失去未来。关于钓鱼岛的斗争并没有就此止步,中方将继续观察日本的后续步骤,并将根据日方对中国主权和利益损害的程度而采取适当、必要和强力的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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