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香立法会议员被揭物业涉僭建

声明:本文转载自 「明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在选举前被揭发康乐园住所曾僭建的香港工程界立法会议员卢伟国,再被揭发其半山物业也涉嫌僭建。据调查,该单位的悬臂式露台被玻璃窗围封,护墙亦被加高,至少两名专家认为有僭建之嫌。卢伟国是监察政府僭建政策的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委员,他响应时称,购入单位时露台已被围封,承诺会跟进。

涉事单位为半山坚尼地道52A及52B号文苑B座3楼。土地注册处资显示,2007年底,泉孚有限公司以1,560万港元购入该单位连车位,该公司股东包括卢伟国以及其太太和儿子。该单位的悬臂式露台被玻璃窗围封,露台其中一边的护墙更被加高至密封露台,令原本140方尺(1尺= 0.371475 米)的露台被围封成室内空间。

卢伟国表示,该单位现出租予他人,他称,购入单位时露台已经围封,当时不认为这是僭建。他又说,单位的车位原本被前业主加建檐篷,他购入后,屋苑管业处曾通知他须拆除檐篷,他当时立即拆除,“要处理的,当时都已经处理好”。他表示暂不肯定露台是否真的违规,但承诺会找专业人士跟进。

资深建筑测量师陈华伟看过现场图片后,认为单位有僭建之嫌,但形容这个案属“踩界”,须视乎屋宇署如何判断。他解释,如果只用玻璃窗围封露台,按屋宇署现时的执法标准,未必属于僭建;但涉事露台的侧面护墙被擅自加高,便涉及改动露台结构,“加高护墙会令露台承受额外重量,当然他究竟是用传统砖、轻身砖,抑或只是用木板封住,要屋宇署调查后才知道”。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建造工程系主任陈子明亦认为涉事单位涉嫌僭建。他指出,露台原作休闲用途,属悬臂式设计,负荷能力不会很高;但现被改建成室内空间,摆放家具等重物,肯定会增加露台负荷,“就算是那些被加建的玻璃,本身也不轻”。他续说,涉事露台面积颇大,虽然原设计一般会有安全系数,但倘若露台日久失修,有可能会不胜负荷。

陈子明说,加建的玻璃窗必须由专业认可人士确认能承受某程度的外力,他又质疑露台被玻璃窗围封后,单位未必符合法例的通风要求,而且露台原可用作救火和逃生,被围封后是否仍符合消防要求亦存疑问。

卢伟国参选立法会工程界选举后,有传媒于8月揭发他的康乐园寓所曾僭建玻璃棚。卢当时称早已找专业人士检视,并早于4月已清拆僭建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