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2日召开会议透露,十八大拟修改党章。会议认为,党章是当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更好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和维护党章。
会议认为,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进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当的工作和当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中国共产党历史经历的几次党章修改,确立了一系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对当前中国的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次:二大党章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章
通过时间:1922年7月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第二次:七大党章确立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
通过时间:1945年6月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其最大特点是把党的纲领作为有机部分写进党章,阐明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作风、群众路线,从而使党章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特别是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全党有了在思想上行动上取得一致的牢固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三次:八大党章对执政规律的初步探索
通过时间:1956年9月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大会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第四次:十四大党章: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
通过时间:1992年10月18日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第五次:十五大修正党章: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
通过时间:1997年9月18日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对于保证领导人民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第六次:十六大修正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通过时间:2002年11月14日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第七次:中共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通过时间:2007年10月21日
2007年10月21日,十七大闭幕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大会认为,十六大以来,
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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