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和你抢奶粉,如果有人和你抢房子,如果有人和你抢医生护士,如果有人让你切身利益受到威胁,你会不会“怒发冲冠”?这种情况就是港人正在经受的,而抢夺港人资源的,港人认为正是内地人,所以港人对内地人的愤怒可以理解,但是当香港人突然高举港英旗帜,大喊“中国人滚回中国”的时候,它绝不像有人站在上海的地界上,高喊“北京人滚回北京去”一个性质。
绝大多数人都当“港独”是个伪命题,但现实却不容乐观。在网上有一个“我们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群组,10月份加入的人数,由最初的300人攀升至1.8万人。面对香港社会连续出现噪音,前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日前警告说,香港有股“港独”势力抬头,“像病毒一样蔓延得很快”。
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指出,港人要警惕,香港进一步出现“恐共反赤”的麦卡锡式白色恐怖,出现族群分裂社会分化的局面,出现愈来愈抗拒和疏远内地的情况,出现“去中国化”成为香港发展瓶颈的局面,这些都绝非港人之福。
刘梦熊甚至直接批评,部分港人鼓吹“香港独立”,已属于叛国和分裂国家的行为,特区政府应立法制止。港独确实令北京与港府头疼,也衍生出诸多问题,但若将此上升到“叛国”和“分裂国家”上,显然有些过重。
毕竟舆论普遍认为,“港独”在香港根本不成气候,实际上也没那么多人支持,而且大部分说“怀念殖民地年代”的年轻人,未必对港英时代有深切体会,这份“怀念”源于当年香港相对内地的优越感,只是近年内地经济及文化地位迅速提高,对香港带来冲击,而港府却不能处理好各种民生问题,令港人心生不满,才会有“旧日子美好”的假象。
刘梦熊这番话还牵扯出多年未决的23条。第23条内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然而,就算23条通过了,法例中明确写明是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的“行为”,而这些喊出“港独”口号的人,也仅仅是言论上的“港独”并没有什么实际行动,因此并不适用23条。就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29日说的,相信绝大部分的香港人都不赞成“港独”,而“港独”也无实际行动。
不过,虽然“港独”尚未成大势,但也不能置之不理。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总干事陈文鸿认为,涉及“港独”的,香港社会应高调批评,不能以言论自由来纵容,让其恶化。我们可以对他们合法的示威抗议行为宽容,不需镇压,但应口诛笔伐,把他们的错处、政治后果等明确地指出来。
北京一直希望一国两制能在香港成功,以证明北京政府的“英明”,而言论自由也是香港特色。目前为止港独人士仅限于言论,并未付诸行动。不能禁止人讲话,应当保证言论自由。但是如果港独人士用港独言论煽动别人,那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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