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袁国强驳胡汉清:海外法官质素高

声明:本文转载自 「明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日前表示,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应全由中国公民出任,律政司长袁国强反驳指,《基本法》订明香港可聘用海外法官,力挺他们判辞质素高,更指限制法官国籍将令可委任为法官的人数大为收窄。

据香港媒体11月7日报道,身兼中国政协委员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日前联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洁,指出目前部分香港法官“不是中国宪法的人”,建议应规限终审法院的法官全数由中国公民出任,认为中央应在香港设有主权单位办公室。

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认为,袁国强作为捍卫香港法治的最前线,反驳胡汉清是做好份内事。他指摘胡的言论“无中生有”、罔顾《基本法》对香港的保障,认为袁国强应进一步在声明批评胡汉清言论“违宪”。

对于政府只反驳胡汉清,却以“言论自由”为由不响应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日前批评法官的论调,梁家杰相信当中涉及政治因素,“梁爱诗是中央在香港的正统发言人,可能袁国强都不敢冒犯中央”。

律政司长袁国

强6日发表声明,指出按《基本法》第92条,香港选用法官时应根据其司法和专业,亦可从其它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法官,而第90条则明确指出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无外国居港权的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国公民担任。

袁国强强调,香港司法体制整体运作良好,终院的判辞亦被其它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引用,反映香港判辞质素高。他赞扬海外非常任法官“备受尊崇”,对香港法律发展作出正面贡献,有助提升香港司法机构国际声誉,认为香港与其它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保持连系,“不单重要亦有裨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