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灵帝刘宏(157年-189年),章帝刘烜的玄孙。由于桓帝刘志无子,建宁元年(168年),刘宏年仅12岁,被迎立为帝。

汉灵帝在位22年间,为了满足个人的奢侈生活,先后两次颁布诏令卖官鬻爵,大肆敛财。
光和元年(178年),首次在宫苑西园开设邸舍,公开卖官。《后汉书》:“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中平四年(187年),再次在宫掖鸿都门,公开张榜卖官。《后汉书》:“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
从光和元年(178年),至中平六年(189年),其卖官鬻爵前后长达12年,历时之久,规模之大,聚敛之狂,奢侈之极,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史载,汉灵帝卖官颇有“过人之处”:
按秩标价。汉代以俸给的多少表示官职大小,其官等称秩,以所受俸禄谷物的石数为名。于是,汉灵帝卖官按秩标价。西晋人乐资《山阳公载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貯之。”
即二千石官秩,标价二千万钱;四百石官秩,标价四百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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